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成都市“蓉易办”(四川政务服务成都分站点)天府新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成都市“蓉易办”(四川政务服务成都分站点)天府新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成都市“蓉易办”(四川政务服务成都分站点)天府新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11-26 17:05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3号楼B区6层606-607室。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获取和网上报名获取均可。网上报名:请登录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jzgcxg.com)报名系统,具体流程可详见网站“使用手册”。报名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现场报名: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并将相应材料交代理机构留存: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11-27 09:00到2020-12-01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15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交流中心3栋7层(全季酒店电梯上) |
洽谈时间 | 2020-12-04 10:30 |
洽谈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交流中心3栋7层(全季酒店电梯上)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创新时代广场3号楼1002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张女士,***-******** |
预算金额(元) | 8100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充分考虑天府新区高水准的政务服务创新需要和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的需求,为天府新区“蓉易办”平台的稳步运行提供支撑。通过成立专业运维团队,建立合规合法的运维体系,组织开展日常运行维护、软硬件系统优化升级、提供培训和技术咨询等,为全面实现全市和全区“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提供强有力的运维支撑。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1.确保个性化需求应用服务的整体性和延续性。为保证“蓉易办”平台服务的整体性、延续性、一致性,区(市)县相关平台服务需按省、市政务服务建设的统一部署和管理要求,使用统一的政务云服务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充分应用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等相关公共支撑能力。本次采购的个性化需求内容是“蓉易办”市级平台在区(市)县的延伸应用,属于市级平台在区(市)县的应用节点,非独立运行的平台和系统。为保证区县个性化需求服务的整体性和连续性,需由原有软件开发公司继续进行开发和升级维护。2.供应商具备应用接口授权的唯一性。市级平台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各相关部门应用接口的情况下,使用专有技术开发和实施,在项目实施阶段和三年运营服务期间,具备应用接口授权的供应商只有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保证用户操作体验的一致性。由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蓉易办”天府新区平台的运维服务,能更好的保证天府新区的个性化需求功能与“蓉易办”平台系统的无缝衔接,降低异构系统和异构数据产生的风险,保证用户操作体验的一致性。4.拥有“蓉易办”服务采购项目三年服务期内的建设成果。成都市“蓉易办”(四川政务服务成都分站点)服务采购项目三年(2020年-2022年)服务期内所有建设成果(含项目信息资产、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LOGO和商标的著作权等)归属于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拥有“蓉易办”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软件著作权。成都市“蓉易办”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作为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享有“蓉易办”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的各项专有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凡是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确定,在目前的情况下,指定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天府新区“蓉易办”分站点的平台运维服务是有法律支撑的。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行业划分 | I659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2、采购品目名称: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四、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项目所属行政区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和“蓉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蓉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职业培训教育网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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