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洛宁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TPFron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11-33
2、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1洛宁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600000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本项目为洛宁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庭审主机、庭审智能终端、时序电源控制器、智慧庭审系统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2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 1个标段。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厂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3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 至 2020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TPFront/)。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TPFront/)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Front/)”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12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TPFron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公告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新宁大道中段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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