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昌都市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平台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都市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平台项目,采购人为西藏昌都市生态环境局,资金来自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云鼎招字2020-XZCD-0901号

2.2项目名称:昌都市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平台项目

2.3预算金额:366.01万元

2.4最高限价:366.01万元

2.5建设内容:购买一套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激光遥感监测及其配套软件系统;

2.6建设工期:4个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公司有效、合法、合规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拟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举报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拟声明)。

(二)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缴费原始凭证原件;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审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2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7:30,投标人需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本次公告第3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昌都市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后招标公司留存)

(2)投标地点(同开标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0时00分;

(4)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5.公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委托人名称:西藏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委托人地址:西藏昌都市

联系人:韦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昌都市普安家园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166*****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66*****816

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2020-11-24 10:00:002020-11-30 17:3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平台 遥感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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