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结核病防治所)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疫特别国债-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0-TJHQ-ZH17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结核病防治所)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疫特别国债-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0-TJHQ-ZH17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结核病防治所) 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疫特别国债-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0-TJHQ-ZH17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疫特别国债-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0-TJHQ-ZH176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疫特别国债-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884.7969万元 最高限价:884.796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时间:进口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国产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一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0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只适用于第一包)(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6.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适用于第一包)1)制造商: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销售商: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c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6日到 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3)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xuanfuzhaobiao@163.com,注明抗疫特别国债--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建设--仪器设备(项目编号:XFZB-2020-TJHQ-ZH176第X包)报名,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致电***-********/********-***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②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领取采购文件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后续所有活动中,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且在14日内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已确诊病例等),供应商代表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检查、登记、测量体温等耗费的时间,提前预留合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红桥区结核病防治所)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电 话:***-********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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