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轿车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轿车招标公告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龙泉市人民法院轿车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龙泉市人民法院委托,就龙泉市人民法院轿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CGXJ2012-043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1月22日12: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3、询价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 09:3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七、报价时间:2012年11月23日 09:30
八、报价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2000元;(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十、其他事项:
一、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提供报名基本情况表(传真有效)
2.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且通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不通过的或非注册供应商须携带资格要求原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手工录入,并作为“临时供应商”管理
3.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询价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二、供应商对非招标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下同)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采购组织机构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正,并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作出是否延长采购响应截止时间的决定。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允许其获取,但其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以上要求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询价文件及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联系人:林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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