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将八泉峡影响力进一步辐射至全国,特在太原高铁列车发布太行山大峡谷广告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的预算金额:59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已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标志着我县旅游事业进入新时期,为使我县的旅游品牌进一步叫响全国、走向世界!经市场调研高铁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高铁媒体具有受众量大、网络性强、覆盖面广、路线丰富等优势,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宣传手段。由于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发布事宜,拥有广告代理授权书(代理期限为36个月,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因此我中心的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发布只能从唯一的供货商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采购,拟申请太原高铁列车发布太行山大峡谷广告宣传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613-614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秀芳
联系地址:壶关县府前街
联系电话:139*****69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闫书光
联系地址:壶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188*****31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 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手机号码 |
梁丽锋 | 女 | 长治市城镇热力有限公司 | ||
宋岩峰 | 男 | 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公司 | ||
郭改娥 | 女 | 长治市襄生灌区管理中心 | ||
梁丽锋 | 根据晋太办[2019]96号文,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整合方案设立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5月经过招标,确定“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唯一中商单位,且合同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为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影响力,借力高铁的传播速度快和覆盖面广的特性,拟通过高铁媒体宣传推广。鉴于“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唯一中商单位,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 |||
宋岩峰 |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拟采用通过高铁头枕巾、列车电视媒体,宣传八泉峡景区提高品牌和市场效应,头枕巾宣传线路为晋城-太原-北京,视频宣传线路为太原铁路局所有线路。 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为太原铁路局站车商业广告开发实施单位(见太铁经函[2015]1062号),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中铁太原局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与2015年5月经中商确定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独家代理太原局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使用权和经营权,期限为2019.6.15-2022.6.14,依据政府采购法第3条,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的太原高铁列车广告宣传发布,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 | |||
郭改娥 |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中心通过高铁列车电视媒体、列车头枕巾媒体打造八泉峡流动金名片;晋太办[2019]96号文中整合方案设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业务由该公司全权负责;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于2019年5月经过招标委员会确定及中商公示,确定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商单位,合同期限为:2019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北京高和誉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独家代理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公司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使用权和经营权,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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