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比选参与人企业营业执照:最新版真实、有效;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产品的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影响项目履约的,破产状态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5)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供货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2.3、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必须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真实、有效; 2.5、最高限价:报价必须低于最高单价限价; 2.6、合作记录:非负面行为禁止合作供应商; 2.7、资质要求: 2.7.1应答人若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2.7.2应答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代理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同时提供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 (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资质查询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samr.gov.cn/; 2.8、项目要求: 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组建项目团队,并承诺入场前接受我方对项目团队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全体项目成员)的符合性验证。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团队成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相应人员或终止合同,并将严格按照《中国移动贵州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2.9、代理商:接受代理商 2.9.1、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需要原厂授权书,并以代理商业绩为评审依据; 2.9.2、原厂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比选,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