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1项招标公告
校舍维修1项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皮山县教育局关于校舍维修 1项的在线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曾伟军
项目联系电话:152*****555
采购计划文号:HTPSX[2020]1183号-001
采购计划金额(元):*******.46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653223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皮山县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皮山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地区皮山县职业高中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博 132*****348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Q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1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1 | 校舍维修 | 1 | 详见清单(请严格按照清单参数及相关要求报价并提供相关材料) |
服务要求:
1、资质及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报价前需跟甲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甲方所需业务需求; 2.报价前供应商需到甲方单位进行实地勘查(现场勘测时需手持法人授权书原件),根据甲方业务所需及要求因地制宜的提出建设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核(勘测后持有业主给予的现场勘测证明方可参加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施工方案。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需要,供应商在报价前提供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防疫措施(报价时上传); 4.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三级施工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报价时上传);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等企业证明材料,具备水电维修等相关经验范围(报价时上传); 6.费用结算以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中标价不作最终结算价。 7.清单中红色字体标注内容为必须提供资料,报价时必须上传。不响应我方要求或其他事项的投标商均视为虚假应标,我方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在政采云-诚信中心对该供应商进行追责。 8.在线询价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响应采购人发布的各项参数指标。不响应采购人参数时及其他事项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追究其相应责任。。2、其他:因疫情原因影响,疫情发生地区供应商慎重报价,因疫情原因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我方正常工期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报价时间:2020年11月26日 21:26-2020年11月28日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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