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高新区交通信号灯、人行指示灯及公安交通摄像头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高新区交通信号灯、人行指示灯及公安交通摄像头配套设施购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哈密市高新区交通信号灯、人行指示灯及公安交通摄像头配套设施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40xzjh093
项目名称:哈密市高新区交通信号灯、人行指示灯及公安交通摄像头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购置交通信号灯、人行指示灯及其配套设备5组,公安交通电子抓拍摄像头19个及其配套设备。
数量:5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交通信号灯、人行指示灯5套,公安交通摄像头19个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6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300
以下报名材料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需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的打印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贰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楼开标室(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6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楼开标厅(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高新区管委会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绿洲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177*****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韬韬
电 话:********329 186*****98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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