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自来水厂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北部自来水厂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280104100034001的平潭北部自来水厂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0]A090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北部自来水厂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平潭北部水厂设计规模为15.0万m3/d,内容包括原水取水及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及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三大部分,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塔、原水管道、原水泵房及配水井、预臭氧接触池、反应沉淀池、砂滤池及反冲洗泵房、砂滤水提升泵房及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液氧站及臭氧发生间、清水池、送水泵房、加药间、废水回收池、污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及辅助配套建筑等,另外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中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69735.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2573.6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设计(含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编制概算、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参数等,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以及后续阶段的设计配合等服务工作;
2.5.2.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形测绘,给水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辅助生产建筑物及其它配套设施)的设计,还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的工艺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仪表及自控专业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个新建或单期改扩建大型给水工程净水厂项目(设计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日,含深度处理工艺)。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由企业基本账户所在开户银行出具;③电子投标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提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257365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6182163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0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0%)。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大街6号,邮编:350400
电话:0591-62881335,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42977,传真:/;
联系人:粘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在交易平台自行选定一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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