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方舱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绥芬河市方舱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方舱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绥芬河市方舱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fh2020-071(ZZ04060HW********)
三、采购预算:*******.00元
四、磋商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方舱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 套 | 1 |
2 | 方舱医院电子病历系统 | 套 | 1 |
五、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六、服务(交货)地点:绥芬河人民医院(绥芬河市阜宁镇沿河街)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27日9时至 2020年12月3日17时(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文件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十、文件质疑: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可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单独提交),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如属无效质疑,将现场书面通知质疑人;如属有效质疑,磋商小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执行。
十一、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12月10日14时0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招标大厅。
十三、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绥芬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 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地 址: 绥芬河市阜宁镇沿河街
联系人: 田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负责人:柴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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