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天华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一、天华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已经吴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办文单2020年【20】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二、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天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吴中高新区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40.5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工程性质:消防工程招标金额:40.5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01月12日(工期30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0001 |
标段内容 | 天华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0.5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消防设施工程二级 (含)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 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4.本工程执行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的通知”。企业具有多项资质的,仅对某项检查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
5. 类似业绩:/。
六、请申请人于2020/11/27至2020/12/01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汉庭酒店大堂电梯上7楼报名,联系人:程能之,电话:180*****880),并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
七、其他:
1.申请人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网上社保查询途径
(4) 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5)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网上社保查询途径;
(6)类似业绩:/
2. 本项目预算价404839.12控制价为标底价下浮10%(不可竞争费、预留金除外),控制价为364355.21元。请各投标单位按此发包价报价,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工程结束后由审计部门参照中标下浮率进行按实结算。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少于3家,将重发公告。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4日14时00分,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10号吴中高新区建设局301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吴北路221号汉庭酒店大堂电梯上7楼
联系人:程能之传真:电话:180*****880
邮编:215007E-Mail:
九、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陆永芳性别:男手册号:苏招(信)E1162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联系电话:上岗证号:苏招E1162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11/27至 2020/12/01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二、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入保证金专户。项目施工期间无工人工资纠纷,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中标单位给予申请退还保证金。未中标人预缴款项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十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递交投标文件当天投标单位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到场,委托代理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主动出示苏康码,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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