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交分局基层单位进行UPS电缆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公安局公交分局基层单位进行UPS电缆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 采购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基层单位进行UPS电缆更新改造


采购公告

(第一次)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公安局 委托,对采购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基层单位进行UPS电缆更新改造 项目在国内以询价 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基层单位进行UPS电缆更新改造

(二)项目编号:CG********

(三)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1个品目,本次采购1个品目。具体情况是:

第001品目:其他货物

(1)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1配电箱(含空开)17套输入:3P-60A开关、输出:3回路,每个回路3P-20A。
2电源线2550米国标BV6平方铜芯电源线.
3电源线2000米国标BV4平方铜芯电源线。
4电源线1500米国标BV2.5平方铜芯电源线。
5电源插排68个10A250V双排六位万能插孔、5米长、过载保护、一个总开关、插接牢固可靠。
6电源面板及底盒68个三孔10A、万能插座。
7UPS主机17台UPS类型:在线式UPS、UPS额定容量:3KVA;UPS转换时间:0ms、UPS电源效率:85%、电池类型:外接电池标称后备时间:视外电池容量而定、山特C3KS输出输入、输出电压:215-224V、输出电压频率范围:50(1±1.2%)Hz、输入电压:118-300V、输入电压频率范围:40-60Hz、山特C3KS其它参数:输出插座3个国标三孔插座。
8免维护蓄电池144块容量:12V100LBT、设计寿命7年、阻燃的单向排气阀使电池安全且具有长寿命、UL认证的组件、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民间航空组织(IATA/ICAO)的特别规定A67,可以航空投运、计算机设计的低钙合金板栅,最大限度降低了气体的产生量,并可以方便的循环使用。
9电池柜18套8节电池柜、与蓄电池配套应用。
10旧设备拆移费17项原有UPS主机、电池箱、蓄电池拆移至分局指定地点。
其它要求:
一、系统建设目标
为保障公交(地铁)分局17个基层所、队公安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公安网络、警备电话、110接警电脑、无线电台等重要公安通信设备在停电情况下继续工作八小时以上,对各单位机房、值班室进行UPS(含蓄电池)设备更新、UPS电源线缆改造工作。
二、系统建设任务
1、原有UPS设备的处置。将各单位原有UPS主机及其配套电源柜、蓄电池回收,送至分局指定地点集中存放,统一报废。
2、UPS电源输入。从各单位满足UPS设备用电需要的总电源取电,为UPS架设独立供电电缆(用6平方电源线引至机房)。总电源前端电缆线径小于6平方的,UPS电缆要从总电源前端的总电源取电,电源线径要大于6平方。(如沈河所总电源是从临近的大东所总电源引来的电源,线径小于6平方。UPS电缆要从大东所的总电源取电)
3、机房UPS的设置。UPS安装在各单位机房内;配备1个配电箱,配电箱内配置1路UPS电源输入开关(6平方电缆)、1路UPS电源输出总开关(6平方电缆)和3路电源输出;3路电源输出分别是: 2路机房电源插座(2.5平方电缆),1路值班室电源电缆(4平方电缆)。
4、值班室UPS电源的设置。配置1个配电箱,1路UPS电源输入(4平方电缆)、2路UPS电源输出(2.5平方电缆)。电源输出连至2个电源插座上,作为UPS在值班室的电源输出。
5、为机房、值班室各配备2个五米长的六位三相电源插排,满足设备用电需要。
三、设备功率与UPS选型
1、UPS主机:3K主机,220伏特电源输入。满足各单位机房设备(300W);值班室设备(500W);视频监控设备(100W);无线电台设备(100W),总功率1000W的使用功率要求。(刑警大队设备总功率2000W)
2、蓄电池:采用8块100安时12伏特长效蓄电池(刑警大队16块)。满足设备8小时以上供电要求,五年使用寿命。
3、电池计算公式:
电池放出容量=(1000*0.7*8)/(0.9*96)=64.8Ah
电池标称容量=64.8/0.9=72
四、其它建设要求
1、应当对建设中打孔的墙体等被破坏的装修、墙面进行恢复。
2、施工期间应保障机房、110接处警电脑等公安通信设备正常供电。
3、不能在公安执法办案用功能房间内布线。
4、应当避开网线等弱电线缆进行布线。
5、电源插座应采用万能电源插座。
6、电源线缆应采用阻燃线缆。
7、对各单位值班室内用电设备进行清理,不符合分局关于UPS使用要求的用电设备,一律通过市电供电。包括:视频监控CRT监视器;电动门;电水壶等。
8、应当向分局提供各基层单位UPS电缆布线平面图。
五、售后及维保
1、设备保修二年,人工维保三年,提供7×24小时服务。
2、设备保修期内,维修三次以上的设备,免费进行更换。
3、接到用户故障申告,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4、每半年应对UPS设备进行一次除尘清洁、保养。

(2)合同款支付

待沈阳市财政局收到有效的收款及履约验收凭证后,分期支付。具体付款顺序、条件和比例如下:

付款序号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1在成交供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及其复印件和经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0%90%
2合同价款的10%在本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支付给成交供应商10%
二、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如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供应商加入其供应商库,请投标供应商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请投标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开标前(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6日10时00分 。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

(1)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2)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实物件和电子文档。其中,电子文档为RAR格式文件,并且电子文档的版式与实物件完全一致。

2.开标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七、说明

1.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条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咨询;

2.投标文件中需标注投标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3.若招标文件与采购公告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

4.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采 购 人:沈阳市公安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联 系 人:刘洪肖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 系 人:魏巍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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