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电子政务网延伸(进村入社)服务 招标公告
南浔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电子政务网延伸(进村入社)服务 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电子政务网延伸(进村入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5〕50号)以及《湖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延伸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三届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南浔区电子政务网延伸(进村入社)服务项目主线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于2017年中标并整体承建。目前合同期限已满。论证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如下: 1.南浔区电子政务网络主干核心平台及村、社区一级网络平台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承建及维保。如换其他单位将增加建设成本,延长建设周期。 2.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熟悉并掌握南浔区政务网的网络构架,从技术角度,能够保持技术的一致性,利于区级电子政务网的平稳运行;从服务角度,能够保持服务的连续型和高效性,全程全网服务能够做到降本增效;从经济角度,延续使用可节省部分网络铺设费用,能更有效的推进政务网延伸工作。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提供系统运营及维护服务至今,整体服务表现优良,服务响应及时,未出现重大故障事故。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特此论证宜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处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地址:湖州市凤凰街道新湖路189号9-10幢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南浔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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