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退役军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购买退役军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名称:购买退役军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具有我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具体为1、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2、“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3、在乡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5、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6、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7、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8、“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老堡垒户)〕开展服务。
(二)服务要求
1. 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调研,在服务期限内,成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拟定的调研课题,撰写完成1份调研报告。2. 开展信访调解工作:(1)在服务期限内,成交单位要对部分有诉求的退役军人和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展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等信访调解工作,成交单位提供该服务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信访调解记录,记录要明确调解事项、对象、参加人员、签名以及调解结果;(2)听取退役军人和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与其相关的服务。
(三)完成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34,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是我市唯一一家有资质、全部由我市退役军人参与管理并有能力承接我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公益组织。爱促会自身成员由老兵组成,在承接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使用老兵服务老兵,老兵管理老兵的方式,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与退役军人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东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松山湖大道东段1号(市社会组织管理大院内)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庄小姐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76号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谭杰滨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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