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招标公告
2021-2023-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招标公告
2021-2023年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3年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98号 C楼40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S********571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
预算金额:420万元(共三年,每年采购预算价140万元)
最高限价:420万元(共三年,每年采购预算价140万元)
采购需求:
(一)中标供应商需为2021-2023年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承办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严格执行国家和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文件规定和业务操作经办规程,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不得发生冒名顶替现象,不得发生骗(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不得发生多报、少报和重报现象。
(2)实现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派驻人员到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赔付业务,协助、参与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监管。
(3)配备工作车辆、办公设备等基本设施,切实承担起运行监管、费用审核、资金结算、政策宣传,查处和办理咨询投诉案件等职责,保证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时赔付,支持医保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管理。
(4)付款方式:项目通过上级部门评审、审批后,综合管理费用每半年度进行一次支付(2021年7月支付2021年1-6月),以此类推。
(5)中标后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分包。
(二)服务对象: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具体采购需求、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三年。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以投标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保险经营单位。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同一机构(集团)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98号 C楼408室
方式:本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发布(并推送到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之日起,凡有意投标者,请在本公告所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前来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起始时间: 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接受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开标4室;(注: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应由其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各投标公司相关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当日的“苏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若出现不服从现场管理者,并影响投标文件的顺利递交后果自负。
2.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恒泰保险经纪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及推送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公告,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4.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万元,中标供应商在确认中标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收款单位: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
联系人:封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号益来国际广场12楼
泰州分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98号 C楼408室
联系人:朱先生、蒋女士
联系方式:********、180*****289 邮箱:********76@qq.com">********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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