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群众艺术馆新馆一期场地完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群众艺术馆新馆一期场地完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群众艺术馆新馆一期场地完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南阳政采磋商-2020-157
项目名称:南阳市群众艺术馆新馆一期场地完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元(其中:一标段:*******.71元,二标段:686810.00元)
最高限价:*******.71元(其中:一标段:*******.71元,二标段:686810.00元)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一标段:文化活动场地装修;
二标段: 智能安防、网络系统;
(4)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5)交付时间:各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截图必须清晰可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20号楼1115A)。
方式:以电子版方式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的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注:(1)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1套留存(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满足以上条件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20号楼1115A) 。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20号楼1115A)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阳市群众艺术馆
地 址: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路7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20号楼1115A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方式:****-********
南阳市群众艺术馆
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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