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歌舞剧院设备监理招标公告
商城县歌舞剧院设备监理招标公告
商城县歌舞剧院设备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GXT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歌舞剧院设备监理(包括音视频、灯光、机械及幕布系统、电梯、座椅、空调等)项目已由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商发改[2010]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商城县文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设备监理(舞台音视频、灯光机械及幕布系统、电梯、座椅、空调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商城县歌舞剧院位于黄柏山路文体中心;
2.2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约10940.9平方米,设观众席1080个。
2.3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音视频、灯光、机械及幕布系统、电梯、座椅、空调等设备安装的监理工作。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 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
3.4 2009年以来近三年有不小于该歌舞剧院项目规模的设备监理业绩;
3.5提供单位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4日~201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在信阳市东方红大道2号658室商城县歌舞剧院信阳办事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统一A4纸、装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红专路与政七街交叉口财源大厦A座12层04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 标 人:商城县文化局
地 址:商城县文体中心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36*****88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28号(政七街与红专路交叉口)财源大厦A座12层045室
联系人:侯帅军、丛鑫、刘雪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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