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饮水水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饮水水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饮水水源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5828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饮水水源改造工程,具体以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28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③、投标时,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⑤根据建办市[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持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8时30分00秒至2020年12月3日17时30分00秒(节假日除外)在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环城中路113号2楼(车管所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形式;或(2)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以现金形式提交的,需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1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环城中路113号2楼(车管所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民委员会
地址:延平区茫荡镇谢地村,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053,传真:/
联系人: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环城中路113号2楼(车管所旁),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
地点:延平区环城北路99号
招标
|
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