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2县城改线工程及5条县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S302县城改线工程及5条县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S302县城改线工程及5条县道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

邀请招标公告

致:厦门科诚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天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闽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2县城改线工程及5条县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浦城县交通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咨询服务单位进行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浦城县。

2.2工程建设规模:

S302县城改线工程以及5条县道(仙富线仙阳至管厝公路改线工程、X870仙阳至忠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X871官田至管厝(含浮流至富岭)公路升级改造工程、X866临江至永兴公路升级改造工程、X867临江至山下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咨询服务包括:水保评价分析服务费、现场踏勘、调查费用、报告书编制和工本费、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咨询服务工作,含编制所需的前期调研、各专项监测费用,有权部门出具批文所需的审查费、会务费、差旅费、专家补贴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计算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报价中。

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为:49.9万元

  2.4咨询服务时间:招标人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后,中标单位60天提供咨询报告。

  2.5咨询服务质量要求: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配合业主做好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报备文件 。若招标人编制的水保报告不到上述要求,应负责修改完善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投标人不增加任何费用;若经修改完善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招标人有权不支付水保报告编制费,并终止本合同。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格的报告陆份,全部材料存档U盘或光盘一份。如招标人有要求,环评编制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额外数量的设计文件,并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招标人:;

  2.6.2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或水土保持中级职称成果要求: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和规范要求,以取得水利局报备函为准。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4.1获取招标文件

4.2凡有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县兴华路463号六层)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选。

5.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5.2、招标人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3、招标人现场宣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并按照投标人的总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人。(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4、最低报价者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即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申请人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招标人抽取中选号,并确定中标人。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满三家的,进行重新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浦城县兴华路463号六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交通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574号

邮编:353400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38*****578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兴华路463号六层

邮编:353400

联系人:小吴

电话:********571

监督部门:浦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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