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媒体技术平台运行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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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媒体技术平台运行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716:40浏览次数:字体:[ ]170*****095********.png">打印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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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新昌县融媒体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02020

三.采购项目名称:融媒体技术平台运行费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01

融媒体技术平台运行费

1

68.00万元

见附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2020年10月27日上午,新昌县融媒体中心召开了“融媒体技术平台运行费”论证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建设方代表关于项目背景的介绍,审阅了相关的文档资料,现场查看了相关情况。专家组经过评审,结论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大力实施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宣讲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理论学习移动化、便捷化,为更好地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权威、公开、透明的党政形象,响应新时代文明建设的号召,促进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做好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和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形成我县独具个性的融媒体移动平台,县融媒体中心“我爱新昌”APP需增加模块——理论实践网上学习平台、民生民意服务平台、文明建设发布平台和就业服务平台。县融媒体中心现有的“我爱新昌”APP是由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开发的,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拟由“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此项目。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递铺镇祥和路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俞安琪

宣传科副科长

新昌县委宣传部

孙艺秋

外宣指导中心主任

新昌县委宣传部

马骏

助理工程师

新昌旅游集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大力实施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宣讲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理论学习移动化、便捷化,为更好地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权威、公开、透明的党政形象,响应新时代文明建设的号召,促进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做好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和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形成我县独具个性的融媒体移动平台,县融媒体中心“我爱新昌”APP需增加模块——理论实践网上学习平台、民生民意服务平台、文明建设发布平台和就业服务平台。县融媒体中心现有的“我爱新昌”APP是由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开发的,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拟由“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此项目。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标签: 运行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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