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站综合交通枢纽智能清扫车招标公告

雄安站综合交通枢纽智能清扫车招标公告


雄安站综合交通枢纽智能清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站综合交通枢纽智能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清扫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雄安高铁站是雄安新区路网性主客站,地面综合交通枢纽,主要服务新区中长途客流,通过铁路、机场轨道快线、地铁等轨道交通及与地面多类交通接驳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航空、铁路及高速公路三级联动。到2020年底,雄安高铁站建成投运,京雄城际段实现通车。现通过招标采购一批智能清扫车,用于雄安站的正常运营。
2.2招标范围:采购设备清单如下:无人驾驶清扫车2台,清扫消毒机器人2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的单个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智能清扫车辆供货业绩;若合同业绩中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满足本项目业绩最低要求。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及供货清单,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材料无法完整体现业绩要求时,还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按照《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 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③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④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⑤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②、③、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4其他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17)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1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19)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8至2020-12-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安路如家酒店正门西侧50米)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8 09:30,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安路如家酒店正门西侧50米)。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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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解婉莹、吴迪、吕超、王雪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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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93/0592/0591/059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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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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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xiongan@cntcitc.com.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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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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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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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标签: 清扫车 智能 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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