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致病菌识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致病菌识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致病菌识别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致病菌识别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标段、预算(最高限价)、采购数量及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标段 | 设备名称 | 预算 (最高限价) | 采购 数量 | 合同履行期限 |
标段一 | 致病菌质谱鉴定仪 | 人民币170万元 | 1台 |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质保期至少三年 |
标段二 | 全自动药敏检测仪 | 人民币62万元 | 1台 |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质保期至少一年 |
标段三 | BN分析软件 | 人民币40万元 | 1套 |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质保期至少一年 |
标段四 | 移液器 | 人民币19.8万元 | 10套 |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质保期至少一年 |
标段五 | 脉冲场电泳小胶块清洗器 | 人民币5.5万元 | 1套 |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质保期至少一年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分五个标段,按1-5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多个标段可以兼得。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文件均需按每个标段的要求单独制作,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制作在一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标段二接受进口货物参与磋商。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本项目标段二接受进口货物参与磋商。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4月-2020年9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0年12月3日16:00后不再发售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177*****998)
4、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2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疾病控制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工农南路189号)。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疾病控制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工农南路189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需按下表缴纳磋商保证金
项目标段 | 设备名称 | 磋商保证金 |
标段一 | 致病菌质谱鉴定仪 | 人民币34000元 |
标段二 | 全自动药敏检测仪 | 人民币12400元 |
标段三 | BN分析软件 | 人民币8000元 |
标段四 | 移液器 | 人民币3960元 |
标段五 | 脉冲场电泳小胶块清洗器 | 人民币1100元 |
磋商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不接受转账汇款,并注明“疾控中心保证金”。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无需密封。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疾控中心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账户: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文华支行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9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998
邮箱号码:********4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萍
联系电话:****-********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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