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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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雕塑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法治宣传雕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发送报名资料到代理公司邮箱bx-xicheng@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89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C********049

项目名称:法治宣传雕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00元

采购需求:广场雕塑,长8-10米,宽5-8米,高8米。(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可随时更改)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2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制作、运输和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工艺美术设计制作且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620201112(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发送资料到代理单位邮箱bx-xicheng@163.com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18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118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司法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5

联系方式:17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bx-xic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186*****025

标签: 雕塑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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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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