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科尔沁左翼中旗区第九标段/第十三标段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科尔沁左翼中旗区第九标段/第十三标段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2011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科尔沁左翼中旗项目区第九标段/第十三标段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1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科尔沁左翼中旗项目是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内财建[2012]59号)文件批复计划下达的国家投资项目,项目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共计分十四个标段,于2012年10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2年11月5日进行了公开开标,其中第九、第十三标段由于投标单位未达到法定数量流标,现对这两个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科尔沁左翼中旗国土资源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编号:德昱招字2012-142
2.4 建设地点:科尔沁左翼中旗
2.5建设规模:本工程共有五个子项目,总建设规模7788.30 hm2。
第一子项目:架玛吐镇小努日木等4个嘎查子项目区,建设规模1154.77 hm2。
第二子项目:架玛吐镇苏林毛都等6个村子项目区,建设规模1459.74 hm2。
第三子项目:努日木镇巴彦召等7个村子项目区,建设规模1679.51hm2。
第四子项目:图布信等2个苏木子项目区,建设规模1859.13hm2。
第五子项目:图布信苏木大七棵树等5个村子项目区,建设规模1635.15hm2。
2.6标段划分:第九标段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及农田防护林工程;第十三标段为电力工程,共计两个标段。
第九标段:位于图布信苏木大七棵树等5个村子项目区,建设规模759.07 hm2。
第十三标段:图布信等2个苏木子项目区电力工程,1859.13hm2
2.7 工期:2012年 12 月 10 日至2013年 5 月 30 日 172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第九标段: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
第十三标段: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
3.3 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4 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在旗(县、区)国土资源局留存。一个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只能投一个标段。
(2)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
5、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方法: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投标单位如有此证件可携带,电力标段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提供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及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投标单位如有此证件可携带,电力标段投标人不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需按项目标段分别出具),原件查验后退回,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注:区外施工企业需携带外进企业备案证书(区外施工企业如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需甲级资质)。
5.2报名时间:于北京时间2012年 11 月 14 日至2012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不休息)
5.3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18 日(周六、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1楼11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本,图纸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2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人应于 2012 年12月4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与地质局北街交汇处水月城温泉大酒店十六楼1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开标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15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2投标人应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比价招投标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内国土资发〔2012〕213号)执行。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时间:2012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之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的,视为保证金无效; 请于2012 年 12 月 1 日 17 时 00 分之前领取由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注:汇款时须按标段分笔汇出,并在附言或备注中写明所投标段。
8、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刘浩川 杜晋安
联系电话:****-******* *******
科左中旗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冷琳
联系电话: ****-*******
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15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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