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智能制造新能源专用汽车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补遗(一)
中德智能制造新能源专用汽车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补遗(一)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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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德智能制造新能源专用汽车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中德智能制造新能源专用汽车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如下: 1、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3.2条中“注:本项目建安费设置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零零零零万元整);中标人在此限额内进行设计。设计过程招标人会邀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参与造价控制,如设计过程出现造价重大偏差,根据招标人及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意见,对图纸进行调整。在不降低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删减部分功能需求,以达到控制20000万元总投资目标。” 修改为“注:本项目建安费设置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中标人在此限额内进行设计。设计过程招标人会邀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参与造价控制,如设计过程出现造价重大偏差,根据招标人及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意见,对图纸进行调整。在不降低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删减部分功能需求,以达到控制20000万元总投资目标。” 2、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3.2条中“投标人的工程费投标下浮比例必须≥0 %,且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额20000 万元。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投标人的工程费投标下浮比例必须>0 %,且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额20000 万元。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14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以本补遗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中交智慧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 日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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