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1招标公告

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1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647,062.6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H****************文件: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H****************

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WXY-2020-035

招 标单 位: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 督 部 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日期: 2020年11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1.总则..................................................... ....... ................10

2.招标文件............................................. ........ ...............12

3.投标文件............................................. ....... ................13

4.投标................................................... .. ....... ...............15

5.开标.............................................. ........ ......... ............16

6.评标............................................ ........ ... ....................17

7.合同授予................................... ........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 .........................20

第三章评标办法................... ........ ..............................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28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30

第六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加........... ........ ...............31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31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32

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Y-2020-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已获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字【2020】1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654.5平方米,总投资约330万元;

2.3 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的任职资格证件;项目班子须具备有效的资格(上岗)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2020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4企业人员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简称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人员资格登记。

3.2.5投标人须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CA认证登记””(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首页“操作指南→蕲春-投标企业注册投标指南”)

3.2.6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20〕16号)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为项目实施所在地注册的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11272020121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CA锁操作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

4.2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1210上午9时30分;地点:蕲春县漕河镇东璧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

5.2 投标文件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

联 系 人:方先生联 系电 话:136*****2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联 系电 话:****-*******

监督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

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备注

1

投标人单位全称

2

企业资质等级

3

工程总报价

大写:元

小写:元

4

质量等级

5

工期

6

驻工地项目经理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套、副本套、共套

注:本“开标报价一览表”1份,单独装在信封内递交,便于开标报价。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

联系人:方先生 联 系电 话:136*****23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

1.2.1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2020122日17:00时止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在评标中由评委对其酌情扣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修改、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122日17:00时止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相关原件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修改、补充等

3.2.3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1.09)×(1-固定下浮系数为)+其他项目×1.09

招标控制价为:*******.66元,

其他项目费为:260000元,

固定下浮系数为:10%12% (详见汇总表)

最高限价为:*******.33元。

3.2.4

浮动下浮系数

开标现场抽取,浮动竞价系数自0%至6%每0.5%的步距设置,在开标时抽签确定。先由招标人按投标文件送达顺序号随机抽取2名投标代表,再由一名业主代表和抽取的两名投标代表共3人,分别从0%、0.5%、1.0%、1.5%、2.0%、2.5%、3.0%、3.5%、4.0%、4.5%、5%、5.5%、6%浮动竞价系数中随机抽取1个浮动下浮系数,共计3个浮动系数相加的算术平均值(百分号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三位)为有效浮动系数。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12916:00前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注意银行转账时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封面均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均需加盖,并有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共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3.7.5

装订要求

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合订为一本,每一部分中间加封面间隔。胶装整齐,不允许出现活页。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蕲春县株林镇达城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

投标文件在20201210上午9:30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名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蕲春县漕河镇东璧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1210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蕲春县漕河镇东璧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抽取浮动竞价系数,业主代表1名,再由业主代表按投标企业送达投标文件顺序抽签确定2名投标人代表(共三人)抽取浮动下浮系数;

(6)唱标: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业主评委1名,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4名专家组成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以银行转帐形式转帐到招标人履约担保金指定帐户。

8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

9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投标人资格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经招标单位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一次性全额付清招标代理费、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向蕲春县公证处交纳公证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损失。

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6)图纸(无);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329@qq.com">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9@qq.com并电话告知(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修改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施工组织设计;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本项目投标人商务标必须提供详细的单价分析表。

3.2.3投标报价即为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相加的汇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总价不一致的视同无效报价。软件版商务标与投标人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报价总价不一致的视同无效报价。

3.2.4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数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从本投标单位的基本银行帐户汇至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到达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处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从原账户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从原账户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2项目部组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相关的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按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附表”要求提供原件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单独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合订为一本,每一部分中间加封面间隔。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工期、不转包分包、保修服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两份。投标单位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合并密封或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开标报价一览表”一式3份单独一信封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未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以及各密封袋封口处及四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以胶装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活页,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报价一览表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件原件的,原件应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或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以现场登记形式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代表每人只能代表一种身份出席,在开标会入场时由其签字确认。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规定程序进行开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在蕲春县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1评标和定标过程保密。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标和定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中有关人员施加影响或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6.3.2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6.3.3.1在开始评标前,评委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3.3.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差或保留。所谓重大偏差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①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②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④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⑤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⑥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⑧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6.3.3.3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6.3.3.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①逾期送达;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6.3.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6.3.3.2款所列重大偏差或保留情况之一的;

②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③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④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⑤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⑦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⑧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6.3.3.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招标投监督管理局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形决定立案调查,对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多处错漏一致;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相同的;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⑥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

⑦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⑧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它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6.3.4评标依据:

6.3.4.1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补充通知;

6.3.4.2有效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要求澄清的文件;

6.3.4.3评标标准。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总分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招标人据此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7.1.2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6监督

本项目招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评估法)

1、《初步评审表》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审查结果

形式

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资格

评审

标准

信誉承诺

承诺没有下列情形: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②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③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④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⑤没有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蕲春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⑥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资质条件

具备建筑工程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相关承诺

质量、工期、不转包分包、保修服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诚信承诺(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项目部成员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人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人

施工员

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质量员

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材料员

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安全员

安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项目部成员的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简称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人员资格登记。(提供一体化平台人员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登记人员与提供证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拟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提供开标前2020年任意三个月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必须清楚,不能模糊不清)(未能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60天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要求到账。

2、评标办法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格

商务标得分:90 分

综合标得分:10分

2.2.2

最高限价、合理低价

最高限价为:*******.33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1.09)*(1-固定下浮系数)+其他项目费*1.09

合理低价=(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1.09)*[1-(固定下浮系数+浮动下浮系数)]+其他项目费*1.09

(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高于合理低价(含等于)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合理低价的商务标得分为零分,不参与商务标评分(所有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的除外),合理低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二位有效小数。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2、若所有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则按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汇总的平均值确定;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4家时,则取各投标报价汇总后的平均值

2.2.4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2.2.4

(1)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合格制)评审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法满足工程建设进度及管理需要,措施从技术角度满足工程施工目标实现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质量目标有保障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安全目标有保障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对实现环境目标有保障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措施对进度计划有保障

资源配备计划

资源配备计划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计分,采用明标形式。但是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通过专家评审为合格,即三分之二以上的评标专家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能够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为合格。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2.2.4

(2)

综合标

(共10分)

①项目部配备8分

项目经理(建造师)2分、技术负责人2分、施工员1分、质量员1分、安全员1分、材料员1分。

工期

(1分)

施工工期得分1分,其中投标人满足或不超出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在施工工期不为零的情况下,有承诺违约经济处罚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目标

(1分)

其中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目标得0.5分;在质量目标不为零的情况下,有与所报工程质量目标相对应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2.4

(3)

商务标评分标准

(90分)

投标人数量超过7家时,可先对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次序进行排名,取前7名进行评审,如评审有不合格的,则按商务标得分排名从高到低补足7家投标人进行评审。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F=9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0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总分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主任评委会现场抽签确定。当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在公示期被投拆且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原评标委员会调查、核实投诉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有关调查、核实材料重新评标并变更中标结果。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确定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亦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审)标准

(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计分,采用明标形式。但是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通过专家评审为合格,即三分之二以上的评标专家认为该施工组织设计能够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为合格。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2)综合标评分标准:共10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共90分,由投标报价得分和报价错误扣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①、本工程施工招标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和合理低价。投标最高限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考虑固定竞价系数得出,合理低价在招标控制价基础上考虑固定竞价系数和浮动竞价系数(浮动竞价系数由开标现场抽取)计算得出,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1、若至少有一家有效投标人报价高于(含等于)合理低价,则高于(含等于)合理低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不参与商务标评分。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得分扣10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

2、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低于合理低价,则按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少于4个人,则直接取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得分扣10分,商务标得分扣完为止。

3. 评标程序

投标人数量超过7家时,可先对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次序进行排名,取前7名进行评审,如评审有不合格的,则按商务标得分排名从高到低补足7家投标人进行评审。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和6.3.3项的相关规定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综合标(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商务标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3.2.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的,中标候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招标人据此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书格式按《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范本执行。

二、工期

工期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工期要求。如果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承诺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业主将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

三、质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质量要求。业主要求承包人的竣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资料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

四、材料设备供应

无论甲方或乙方采购的材料,均应附有合格证明。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品牌、规格和质量要求必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采购。购买材料时须经建设方参与确认方可购进,材料进场时双方必须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

1、实际工程量及结算价以审计为准。

2、工程量的变化及变更工程量需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或预算员)认可后据实计算,合同内工程价款调整按招标预算单价同比例下浮执行,变更工程价款按招标时的预算办法依据施工期信息价或业主认定价结算后同比例下浮为变更结算价款。

3、在施工时,业主对工程相关的施工事项需作变更的,承包人必须积极予以配合,并按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4、本工程有特殊超出设计方案的工程量必须由审计部门现场核实、确认并签署具体意见后作为结算依据。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必须按规定提供涉及工程结算资料,竣工资料到县审计部门办理工程审计事项,最终以审计结算价格为准。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7、中标人需无条件完成水电开户及安装工作,甲方(业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配合,费用由中标单位先垫付,经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认定后另行据实结算。

8、在施工过程过,若征地或设计等其他方面发生变化导,经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认定后费用据实结算。

六、安全施工: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概由施工方承担。

七、其它约定

1、施工项目区内的通信设施(国防光缆、移动、联通通信光缆等)、电力设施(输变电线路、电线杆)不得有任何损坏,如有损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施工单位负责,业主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承包方未按第四条规定使用材料,其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3、中标单位的建造师及项目部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建造师和配备人员。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发现参与管理的建造师及项目经理部配备人员与投标书不一致、有转包行为及施工方未经建设方许可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其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并报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报公安经侦立案处理。

4、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施工期内必须满足22天/月留驻施工现场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每人每天将按500元/天进行违约经济处罚。施工现场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挂像识别,以备业主随时抽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暂时离开施工现场的,必须向业主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随时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设立各项防范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各项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制度,防雷施工单位应具备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资质。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网上自行下载)

编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CAD电子版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2、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鄂建办[2018]27号《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材料价格依据:黄冈市造价站发布的《黄冈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9月份1-15日蕲春县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价格执行市场价。

4、人工费调整根据鄂建文[2020]42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进行计算;

5、招标最高限价执行蕲政规[2020]1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蕲春县政府委托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计算;

6、公租房太阳能热水器暂按6000元/台计入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5台;

第六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加

序号

资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招标文件

1

2

工程量清单

1

另附

3

施工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其他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天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联通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备 注

1

建造师

姓名:

2

工期

日历天

3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格(8)%

4

误期赔偿费金额:

()元/天

不得少于500元/天

5

工程质量未达到 合格 标准的赔偿费:

合同价格的( )%

不得少于合同价格的(5)%

6

保修金限额:

合同价格的( )%

不得少于合同价格的(5)%

7

保修期:

按国家现有规定执行

8

优惠条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执业证书或职称证原件(以备核验)及复印件并加投标单位公章。

(二)简历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

职称

电话

项目经理

姓名

技术

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质量、工期、不转包分包、保修服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诚信承诺等八项承诺均需承诺)


(三)企业其他情况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1、我公司承诺没有下列情形: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②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③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④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⑤没有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蕲春县住建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⑥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

2、我公司对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3、如该项目中标,我公司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在该项目开工时全部到场进行施工管理并在建设单位登记备案;否则可由建设单位报请监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责令我公司无条件退场,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八、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1)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2)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1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如有,格式自拟)

附表七:现场踏勘情况表(如有,格式自拟)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 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九、其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租房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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