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2020气代煤改造端村镇、安新镇、老河头镇、安州镇、赵北口镇、寨里乡、圈头乡中压四标段工程施工
安新县2020气代煤改造端村镇、安新镇、老河头镇、安州镇、赵北口镇、寨里乡、圈头乡中压四标段工程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安新县2020年(108个村)气代煤改造项目(端村镇、安新镇、老河头镇、安州镇、赵北口镇、寨里乡、圈头乡)村内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四标段工程施工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河北雄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整体项目概况:雄安新区安新县安新镇、老河头镇、端村镇、刘李庄镇、同口镇、大王镇、赵北口镇、安州镇、寨里乡、圈头乡,10个乡镇气代煤工程,共计83个乡村44429户,建设村内、市政中压天然气管道约216.717km,调压箱1813台;年供气量0.6×108m3/a。本项目涉及到燃气管材: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dn315、dn200、dn110、dn90、dn63等。
2.2 招标范围: 安新县2020年(108个村)气代煤改造项目端村镇、安新镇、老河头镇、安州镇、赵北口镇、寨里乡、圈头乡村内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及7个乡镇、12个村庄,中压管道约16.28公里(中压起源点至调压箱出口全部的工程内容)中压燃气管道安装DN200 L=3275米,DN110 L=1313米,DN63 L=8884米,DN90 L=2810米(实际公里数最终以结算为准)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3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安新县端村镇西堤村、中后街村、河南村、西前村、马村、安新镇郭里口村、老河头镇东涝淀村、西涝淀村、安州镇南际头村、赵北口镇王庄子村、寨里乡东马村、圈头乡北田庄村。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3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体系;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工业管道(压力管道GB1、GB1(PE专项)),或符合《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资质;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两年以上同类项目任职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类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公司气代煤及中压项目除外);
3.4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城市燃气管道工程业绩3项以上。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资信证明、经营损益情况等)
3.6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投标文件制作时未附查询结果截图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在 北京市海淀区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MM403)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MM403,否则将无法查收和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叁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否则拒绝投标,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 编: 100048 传 真:***-********
联 系 人: 刘利利
邮 箱:1********16 @139.com
电 话:***-********/7/8-8270/ 1********16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 8850 2000 0059 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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