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宁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2年长宁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编 号 91051 所属地区 宜宾市
项目名称 2012年长宁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公告名称 2012年长宁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所属行业 其它
招标类别 施工,监理 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19日到2012年11月23日
2012年长宁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12年长宁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农经[2012]7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3%,地方财政资金17%,招标人为长宁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2]7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媒介上的项目编号为********4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本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宁河流域的双河镇。
2.2建设规模:治理岩溶地区土地面积30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16.2平方公里。主要内容为:人工造林120公顷、封山育林1500公顷,人工种草195公顷、建设棚圈2620平方米,购置饲草机械40台、青贮窖40口,建田间生产便道18.6千米、建排灌沟渠8.5千米、建蓄水池/水窖33口、沉沙池13口、管网0.5千米、山坪塘10座、渡槽0.11千米、提灌站2座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至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招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招标: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19 日至2012年 1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交易中心(长宁县竹海大道2段139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2 月 11 日10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宁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 何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理咨建设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岸山水绿城D街区4栋203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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