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3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98,13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H****************文件: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H**************** 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QCXZJY********# 谈判文件 招 标 人: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27日 第一章 谈判公告 受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QCXZJY********#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00元 五、项目概况及要求: 1、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施工地点:青石镇杨垸村。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登记”(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1、投标人在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2日17:00时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下载谈判文件和相关资料。 2、谈判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2月2日下午17:00时前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认证登记: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4日上午9:30时,蕲春县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九、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4日上午9:30时,蕲春县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肖书记158*****613 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石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李主任134*****789 监督单位: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详情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ceinwz/indexhbhgqc.htm 2020年11月2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采购活动。 2. 定义 2.1“招标人”是指: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民委员会。 2.2 “监管部门”是指: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3 “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6“谈判地点”是指:蕲春县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3.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第六条。 4.谈判费用 4.1 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代理服务费 经协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1%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额在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0.7%的代理服务费。 4.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交易服务费和代理服务费。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谈判步骤及方法; (4)招标内容及要求; (5)合同书格式; (6)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7)在采购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提交,谈判小组将根据招标人对采购项目的要求在谈判时予以必要的答复。 6.2供应商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3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结束前任何时间,代理机构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6.4竞争性谈判修改文件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5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答疑)纪要、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6.6谈判供应商如对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仍有疑问,应在谈判中向谈判小组提交书面文件,要求谈判小组予以解答。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文件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7.1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7.2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7.3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7.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7.5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7.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7.6.1谈判书;(附件一) 7.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二) 7.6.3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7.6.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四) 7.6.5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6.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6.7项目人员配备(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6.8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承诺、工期保证承诺、安全保证承诺、服务保证承诺等) 7.6.9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四、谈判保证金 9.1供应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前,递交人民币壹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9.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认证登记,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并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确保在2020年12月2日下午17:00时前到账。 9.3凡未按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拒绝谈判商。 9.4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谈判保证金。 9.5中标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办理谈判保证金退款手续。 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6.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9.6.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9.6.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候选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9.6.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履约保证 10.1合同履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10.2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 10.3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具体退还办法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或者不予退还: 10.4.1质量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不予退还。 10.4.2成交供应商违约,将按合同规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违约金。 11.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从谈判之日起共60日。供应商自述的谈判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被拒绝谈判。 五、谈判报价要求 12.1本工程均以人民币报价,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12.2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 12.3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谈判小组不认可低于个别成本的总报价。 12.4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20%(*******.80元),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3.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3.1谈判供应商应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每份文件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单独密封。 13.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13.2.1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 13.2.2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 13.2.3谈判供应商名称; 1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所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 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规定的地点,参与本次谈判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出示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14.2谈判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除外。 15、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6、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16.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 16.2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谈判文件中确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6.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第三章谈判步骤及方法 一、谈判小组 1.1谈判小组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分别是招标人代表和蕲春县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 1.2谈判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二、谈判步骤及方法 2.1资格性检查 招标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或委托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章“六、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六、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的,将被视作无效谈判。 2.2符合性检查 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
谈判小组依据上表审查各供应商是否符合谈判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入谈判,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退出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不合格的原因及理由。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在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过程中和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应就地等候谈判,不要远离谈判会场。如因供应商擅自离开,视同自动放弃本次谈判权利和最终报价的权利,谈判小组将情况如实记录在谈判结果报告中。 三、谈判 3.1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参与谈判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与谈判。 3.2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 谈判小组一致确定响应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谈判。 3.3谈判文件修正 3.3.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3.2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3.3.3谈判小组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并向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3.3.4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3.4第二轮谈判 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第二轮谈判后,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谈判。以此类推。 3.5最后报价 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公开展示。 在最后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谈判小组现场发现或在结果产生后,审查现场录像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后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6价格评议 3.6.1价格修正。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最终报价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 3.7谈判小组应当在谈判结果报告上签字,对自己出具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谈判结果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该结果报告。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4.1 谈判小组只要求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审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4.2谈判小组审查谈判响应文件和供应商谈判过程中作出的书面承诺是否符合谈判文件中对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要求,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可视其为质量、服务相等。 4.3谈判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比的最终依据。 4.4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若最终报价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并编写评审报告。 4.5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与其谈判资料不相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五、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六、付款方式 合同中约定。 七、适用法律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八、谈判终止条件 5.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3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九、其他注意事项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4供应商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程量清单(另附) 2、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如因后期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承担。 3、工程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4、乙方负责处理周边各项关系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配合和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 (仅供参考)
二、工期 如果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承诺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业主将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 三、质量 业主要求承包人的竣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资料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 四、材料设备供应 无论甲方或乙方采购的材料,均应附有合格证明。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品牌、规格和质量要求必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采购。购买材料时须经建设方参与确认方可购进,材料进场时双方必须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 1、按中标价元为合同价。 2、工程量的变化及变更工程量需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认可后据实计算,合同内工程价款调整按招标预算单价同比例下浮执行,变更工程价款按招标时的预算办法依据施工期信息价或业主认定价结算后同比例下浮为变更结算价款。 3、在施工时,业主对工程相关的施工事项需作变更的,承包人必须积极予以配合,并按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作为结算依据。工程结算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以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为基数,按照最终报价下浮比率进行下浮结算。 4、本工程有特殊超出设计方案的工程量必须由审计部门现场核实、确认并签署具体意见后作为结算依据。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在合同约定。 六、安全施工: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概由施工方承担。 七、其它约定 1、施工项目区内的通信设施(国防光缆、移动、联通通信光缆等)、电力设施(输变电线路、电线杆)不得有任何损坏,如有损坏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施工单位负责,业主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承包方未按第四条规定使用材料,其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3、中标单位的建造师及项目部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建造师和配备人员。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发现参与管理的建造师及项目经理部配备人员与投标书不一致、有转包行为及施工方未经建设方许可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其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 4、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施工期内必须满足22天/月留驻施工现场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每人每天将按500元/天进行违约经济处罚。施工现场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挂像识别,以备业主随时抽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暂时离开施工现场的,必须向业主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随时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设立各项防范雷电灾害责任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各项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制度,防雷施工单位应具备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乙级资质。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 月日 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附件一: 谈 判 书 招标人: 一、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工程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施工内容、施工要求、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总价,按上述施工内容、施工要求、技术规范、技术资料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三、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履约保证金。 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五、依据贵方谈判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 1、谈判书;(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证明)(附件二) 3、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4、已标价工程清单;(附件四) 5、…… 六、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从谈判之日起,共个日历日。 5.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谈判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证明) (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谈判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性别: 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此表应装订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 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供应商名称(签章): 谈判代表签字: 时间:年月日 报 价 承 诺 书 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民委员会: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蕲春县青石镇杨垸村大雅柑种植基地新修产业路建设工程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包括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计价。) 2、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报价时只报总价,工程结算时,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以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为基数,按照最终报价下浮比率进行下浮结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四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 五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须提供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配备管理人员(项目部成员)执业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表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值: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谈判服务有关的情况: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相关承诺: 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投标单位全称)如成为(工程名称)的中标人,我公司愿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我公司绝不拖欠我方参建施工人员的月工资或劳动报酬。 2、我公司无条件接收招标人对我参建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察,并积极提供工资单等相关资料。 3、我公司承担由于未及时发放或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而引起的一切相关事宜费用及责任。 4、我公司保证与每个参建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5、我单位愿意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期: 年月日 (二)企业其他情况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1、我公司承诺在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骗取中标现象;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2、我公司对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3、如该项目中标,我公司投标文件中配备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在该项目开工时全部到场进行施工管理并在建设单位登记备案;否则可由建设单位报请监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责令我公司无条件退场,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招标
|
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