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基本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12-11-15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为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基本检测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DCZ********
2.招标内容:
A包:多参数油气回收检测仪 数量:2台;
B包:离线式烟道气汞分析系统 数量:1台;
C包:宽频电磁选频分析仪 数量:1套。
注:以上设备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招标文件中除离线式烟道气汞分析系统、宽频电磁选频分析仪以外其它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设备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外地企业须在大连有工商登记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5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公休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委托其他机构作为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提供授权书须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同时加盖公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
6、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5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④(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5日13: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5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 ********-*** 传真:0411---********
联系人:王磊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9366
招标编号:DCZ
********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基本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 标 文 件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DCZ)中国大连2012年11月目录招标邀请…………………………………………………3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第2章 合同格式………………………………………19第3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26第4章 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格式……………………41第5章 投标报价表……………………………………47第6章 资格证明文件…………………………………49附:开标一览表 ………………………………………55招标邀请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为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基本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基本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编号:DCZ
********招 标 人: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2.招标内容:A包:多参数油气回收检测仪数量:2台;B包:离线式烟道气汞分析系统数量:1台;C包:宽频电磁选频分析仪数量:1套。注:以上设备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招标文件中除离线式烟道气汞分析系统、宽频电磁选频分析仪以外其它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设备合法有效经销授权。(3)外地企业须在大连有工商登记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4.交货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指定地点。5.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设备采购费用。6.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三个包兼投兼中。但不能只对个别设备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7.报名要求: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委托其他机构作为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提供授权书须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同时加盖公章)等。上述资料同时均需准备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各投标人的原件仍需在开标时携带到开标会现场,以备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5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10.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11、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5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④(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12月5日13:30(北京时间)13、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5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招标人: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联系人:李主任电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邮政编码:116011电话:(0411)
********-***传真:(0411)83608842联 系 人:王磊E—mail :cnwanglei@dl.cn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
********9366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2012年11月15日 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1项目名称: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基本检测设备更新项目21.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310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括全部设备的运输、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414投标保证金金额: A包:1000元(人民币)、B包:4900元(人民币)、C包:8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一万元以上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投标担保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担保函必须为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附后)。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前三日递交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保证金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 传真:(0411)
********515.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16副本的份数:77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2年12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项目名称: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基本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编号:DCZ
********”821.1开标日期:2012年12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931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10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稳定运行1个月后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112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以大连市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的费用,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投标人资格2.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招标代理机构: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体协议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投标人资格要求:1)见投标邀请。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例:××公司和××公司联合体),其在该项目后续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签订合同等政府采购活动均应使用联合体名称(××公司和××公司联合体)。2.6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6.1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6.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6.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6.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2.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7.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7.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2.7.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2.7.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合同格式第3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第5章投标报价表第6章资格证明文件附开标一览表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25.3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五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期五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第9、10和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2)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按照第14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5)按照第2章要求填写的合同格式;(6)按照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技术支持等(格式自行拟定);(7)外地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设立证明(营业执照、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8)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10)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设备合法有效经销授权;(13)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14)设备的彩色效果图及有关认证证书证明文件;(15)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投标函格式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投标报价表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0.2.1投标总价10.2.2交货单价应包括:(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2)技术规格中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技术服务费用;10.2.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递送到实际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费用。10.3投标人按照上述第10.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10.4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按第25条规定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1.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8条第8.2款规定提供产品授权书;(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修理和备件储存的义务。12.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13.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说明书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投标报价表附件一规格响应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4.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一万元以上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投标担保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担保函必须为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4.3在开标时,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4.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了招标服务费并按第31条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 (2)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4)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15.投标有效期15.1所有投标应从第21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16.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16.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各方应共同授权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7.1.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7.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17.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7.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17.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各方应共同授权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18.投标截止日期18.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9.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第18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4根据第14.6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第18条)至招标代理机构在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代表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按照第20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1.3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21.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1.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21.5.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1.5.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21.5.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21.5.4 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21.5.5 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21.5.6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21.5.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1.5.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齐全资格证明文件的;21.5.9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21.5.10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明显不符合招标需求中要求设备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21.5.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2.1受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2.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22.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6.投标的评价、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2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及评测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6.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还要考虑量化下列因素:1)交货日期货物应按照“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日期超过招标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2)付款条件的偏差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上所列的付款计划进行报价。3)备件和售后服务投标人为招标人建立最起码的服务设施、措施和备件库存所需的费用,按合同条款规定,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4)运费、保险及其它费用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费用按投标人须知第10条规定,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产品的性能、技术要求满足程度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响应第4章中技术规格中的规定,说明所提供的产品所达到的性能和技术程度。26.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见标书评分标准表。26.4打分方法:各项评分因素的满分均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乘以该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总得分=F1×A1+ F2×A2+ Fn×An,其中F1、F2 、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注:后附评分标准表26.5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6.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六、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人。28.资格后审28.1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28.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28.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设备、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28.4认为有问题时,应由评标委员会复会进行确认。如果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8.5在投标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29.中标通知书29.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评标报告,经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9.2招标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签订合同30.1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签订合同。30.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0.3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0.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0.l或30.2条规定执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31.腐败和欺诈行为此合同项下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为此目的,定义:(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3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32.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见32.4)32.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中标通知书。32.3本次招标标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32.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9.9(万元) 第2章合同格式 合 同 条 款 前 附 表 序号条款号内容八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签订后,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稳定运行1个月后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其他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 合 同 格 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货物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为处理相关事宜支付的律师费和交通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全责。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2条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甲方为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六、质保期6.1 质保期年。(保修期自设备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开始正常运行时计算)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7.1 交货期: 7.2 交货方式: 7.3 交货地点: 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稳定运行1个月后付至合同总额的90%,余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货物。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是最新或最流行的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作出书面承诺。9.2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乙方承诺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9.3 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9.4 如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问题,乙方需在2小时内响应,通过一切适当的通讯手段予以支持。若无法解决问题,12小时内需派合格的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解决问题。并在48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9.5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1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并要求乙方承担所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9.6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9.7上述的货物超过保修期的设备,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调试和验收10.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且所有配件均应在甲方监督下开封、安装,方可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收货签收。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0.3 乙方负责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安装和调试,并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10.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以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10.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1.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卡、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1.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1.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1.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签收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二、违约责任12.1乙方按约定交付货物,但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天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或货物验收不通过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4.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6)附件2—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联合体提供)7)附件3—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15.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招标人、投标人、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两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3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一、采购需求A包:多参数油气回收检测仪 2台1主要技术指标要求1.1流量范围:(0-150)L/min;分辨率0.01L/min;准确度优于±1%FS1.2压力:(-1000-2500)Pa;分辨率1Pa;准确度优于±0.5%FS1.3温度:(-20-50)℃1.4湿度: (0-100)%RH; 分辨率0.1%RH; 准确度优于±3%RH1.5待机时间:不小于12小时2其他要求2.1屏幕数字显示各项参数,具备大容量数据存储打印,微机通讯功能;自动测量环境大气压。2.2设备在现场要求能固定,安置高度便于工作人员站立进行人机操作。2.3内置大容量可充电防爆型电池,连续工作不小于6小时。2.4 最好实现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等参数检测一体化设计。2.5为保证每次检测时油桶空间满足要求,配备的油桶容量不小于80L,放油口高度:280mm-800mm;配备合理的运输设备用于油桶运输。2.6 产品认证:必须提供该设备的校准证书、防爆证明等文件。2.7仪器配置检测仪主机、检测仪工具箱、油桶、油桶运输设备、打印机、主机充电器、各类型适配器。 B包、离线式烟道气汞分析系统:1台;1技术指标要求1.1复杂样品处理系统能够对废气、废水(冲灰废水、煤泥废水、脱硫废水等)、煤和固体废物(锅炉炉渣、粉煤灰、脱硫废物)中的汞进行预处理,可以与实验室现有的俄罗斯Lumex公司的RA-915+汞分析仪相配套。1.2烟气样品采样系统能够用活性炭吸附管采集废气样品,装置必须符合美国EPA Method 30B的要求。1.2.1采样器现场双路独立采样1.2.2双路干式气体流量计:0.2~2.4升/分钟;8 位数字LCD 显示,分辨率1 毫升1.2.3双隔膜采样泵:12V直流电机,最大真空≤20mmHg1.2.4温度:数字显示,单位为℃1.2.5热电偶输入:4个以上外部K型热电偶温度输入,2个内部温度计温度输入1.2.6电源:交电220V,50Hz1.3总汞吸附管要求1.3.1型号:和烟气样品采样系统配套的活性炭吸附管1.3.2尺寸:10mm(OD)x 185mm(L)2系统配置2.1复杂样品处理附件1套,包含:电源和采样泵单元1个;原子化器1个;外部气体池1个;石英样品舟5个;出口过滤器2个;入口过滤器1个2.2烟气样品采样系统(含斯特林制冷器)1套,包含:采样器主机1个;斯特林制冷器1个;双路采样探头1个;加热采样管1个;硅胶2包;冷凝玻璃瓶2个;防尘罩4个2.3总汞吸附管(原装进口)20根2.4烟尘滤筒压缩工具1个 C包:宽频电磁选频分析仪1套1.仪器能够在9KHz-6GHz频率范围内选择任意频点进行电场强度、磁场强度测量,能够记录9KHz-6GHz的频谱2.测量模式:安全评估模式、频谱分析模式、电平记录模式3.频率精度相位噪声:载波间隔为10kHz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