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10:42 |
预算金额 | ¥3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麒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毛文华181*****7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麒雅****-******** | ||
附件: | |||
附件1 | 新建 DOCX 文档.docx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需要场地要求1、距离我单位方圆20公里以内。2、要求所经过的路段能够承载运输车辆,有足够的会车距离。3、每年能消纳10万立方米左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需要场地要求1、距离我单位方圆20公里以内。2、要求所经过的路段能够承载运输车辆,有足够的会车距离。3、每年能消纳10万立方米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只要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在2020年11月24日下午13:00时,代理机构针对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成立论证小组,在会议上同时听取2名行业专家及1名法律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意见,经专业人员一致商讨,认为该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具有唯一性,运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标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吉林省展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北岭屯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9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需要场地要求1、距离我单位方圆20公里以内。2、要求所经过的路段能够承载运输车辆,有足够的会车距离。3、每年能消纳10万立方米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只要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在2020年11月24日下午13:00时,代理机构针对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成立论证小组,在会议上同时听取2名行业专家及1名法律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意见,经专业人员一致商讨,认为该处置建筑装潢残料项目具有唯一性,运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标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吉林省展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北岭屯
三、公示期限
1、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7日
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3、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3.2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协调招标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电话:毛文华1814305370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电话:张成****-********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电话:孙麒雅****-********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方式:毛文华181*****7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成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孙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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