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公告

沈北新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公告


(沈北新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2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1021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9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范围:为新城子地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执法执勤用车)提供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1.通过供应商对车辆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了解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对可能出现的车辆故障维护、维修,提前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减少车辆故障发生率,提高车辆完好率。

2.按工作里程或工作时间定期保养和维护。需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及保障制度,并配备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所有车辆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状态、保养记录、费用查询等.

3.维修服务内容:车辆维修与保养(车辆底盘及上装设备);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全车:4- 10天;发动机大修:3-5天;全车喷漆5-7天。小项修理不超过 4 小时。

5.更换车辆零配件要经采购人或保险公司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电子类配件质保期3个月,机械类配件质保期6个月,车辆发动机、底盘等大修后,保修一年(上述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要求的三包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免费、及时提供损坏配件并免费更换。

6.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维修,不允许扩大维修范围,否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要求供应商财务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清晰明确。

8.具备二十四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和快速救援的能力。

9.供应商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核算员、检验员、机修工、水电焊工。主要维修人员应具备各类车辆维修检测、故障诊断经验。

10.配件折扣比率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95%。

其他要求:承诺配合采购单位安装使用沈北新区公务用车监管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 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9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范围:为新城子地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执法执勤用车)提供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1.通过供应商对车辆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了解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对可能出现的车辆故障维护、维修,提前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减少车辆故障发生率,提高车辆完好率。

2.按工作里程或工作时间定期保养和维护。需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及保障制度,并配备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所有车辆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状态、保养记录、费用查询等.

3.维修服务内容:车辆维修与保养(车辆底盘及上装设备);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全车:4- 10天;发动机大修:3-5天;全车喷漆5-7天。小项修理不超过 4 小时。

5.更换车辆零配件要经采购人或保险公司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电子类配件质保期3个月,机械类配件质保期6个月,车辆发动机、底盘等大修后,保修一年(上述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要求的三包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免费、及时提供损坏配件并免费更换。

6.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维修,不允许扩大维修范围,否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要求供应商财务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清晰明确。

8.具备二十四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和快速救援的能力。

9.供应商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核算员、检验员、机修工、水电焊工。主要维修人员应具备各类车辆维修检测、故障诊断经验。

10.配件折扣比率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95%。

其他要求:承诺配合采购单位安装使用沈北新区公务用车监管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 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9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范围:为虎石台地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执法执勤用车)提供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1.通过供应商对车辆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了解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对可能出现的车辆故障维护、维修,提前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减少车辆故障发生率,提高车辆完好率。

2.按工作里程或工作时间定期保养和维护。需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及保障制度,并配备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所有车辆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状态、保养记录、费用查询等.

3.维修服务内容:车辆维修与保养(车辆底盘及上装设备);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全车:4- 10天;发动机大修:3-5天;全车喷漆5-7天。小项修理不超过 4 小时。

5.更换车辆零配件要经采购人或保险公司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电子类配件质保期3个月,机械类配件质保期6个月,车辆发动机、底盘等大修后,保修一年(上述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要求的三包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免费、及时提供损坏配件并免费更换。

6.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维修,不允许扩大维修范围,否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要求供应商财务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清晰明确。

8.具备二十四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和快速救援的能力。

9.供应商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核算员、检验员、机修工、水电焊工。主要维修人员应具备各类车辆维修检测、故障诊断经验。

10.配件折扣比率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95%。

其他要求:承诺配合采购单位安装使用沈北新区公务用车监管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 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9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范围:为虎石台地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执法执勤用车)提供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1.通过供应商对车辆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了解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对可能出现的车辆故障维护、维修,提前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减少车辆故障发生率,提高车辆完好率。

2.按工作里程或工作时间定期保养和维护。需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及保障制度,并配备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所有车辆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状态、保养记录、费用查询等.

3.维修服务内容:车辆维修与保养(车辆底盘及上装设备);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全车:4- 10天;发动机大修:3-5天;全车喷漆5-7天。小项修理不超过 4 小时。

5.更换车辆零配件要经采购人或保险公司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电子类配件质保期3个月,机械类配件质保期6个月,车辆发动机、底盘等大修后,保修一年(上述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要求的三包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免费、及时提供损坏配件并免费更换。

6.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维修,不允许扩大维修范围,否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要求供应商财务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清晰明确。

8.具备二十四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和快速救援的能力。

9.供应商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核算员、检验员、机修工、水电焊工。主要维修人员应具备各类车辆维修检测、故障诊断经验。

10.配件折扣比率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95%。

其他要求:承诺配合采购单位安装使用沈北新区公务用车监管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 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9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范围:为道义地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执法执勤用车)提供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1.通过供应商对车辆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了解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对可能出现的车辆故障维护、维修,提前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减少车辆故障发生率,提高车辆完好率。

2.按工作里程或工作时间定期保养和维护。需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及保障制度,并配备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所有车辆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状态、保养记录、费用查询等.

3.维修服务内容:车辆维修与保养(车辆底盘及上装设备);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全车:4- 10天;发动机大修:3-5天;全车喷漆5-7天。小项修理不超过 4 小时。

5.更换车辆零配件要经采购人或保险公司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电子类配件质保期3个月,机械类配件质保期6个月,车辆发动机、底盘等大修后,保修一年(上述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要求的三包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免费、及时提供损坏配件并免费更换。

6.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维修,不允许扩大维修范围,否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要求供应商财务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清晰明确。

8.具备二十四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和快速救援的能力。

9.供应商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核算员、检验员、机修工、水电焊工。主要维修人员应具备各类车辆维修检测、故障诊断经验。

10.配件折扣比率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95%。

其他要求:承诺配合采购单位安装使用沈北新区公务用车监管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 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95.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范围:为沈北新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执法执勤用车)提供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1.通过供应商对车辆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了解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对可能出现的车辆故障维护、维修,提前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减少车辆故障发生率,提高车辆完好率。

2.按工作里程或工作时间定期保养和维护。需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及保障制度,并配备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所有车辆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状态、保养记录、费用查询等.

3.维修服务内容:车辆维修与保养(车辆底盘及上装设备);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全车:4- 10天;发动机大修:3-5天;全车喷漆5-7天。小项修理不超过 4 小时。

5.更换车辆零配件要经采购人或保险公司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电子类配件质保期3个月,机械类配件质保期6个月,车辆发动机、底盘等大修后,保修一年(上述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要求的三包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免费、及时提供损坏配件并免费更换。

6.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维修,不允许扩大维修范围,否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要求供应商财务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清晰明确。

8.具备二十四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和快速救援的能力。

9.供应商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核算员、检验员、机修工、水电焊工。主要维修人员应具备各类车辆维修检测、故障诊断经验。

10.配件折扣比率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95%。

其他要求:承诺配合采购单位安装使用沈北新区公务用车监管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 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01至2020-12-07,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2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广场西侧 农业会展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4楼),具体开标室在3楼大厅LED屏幕公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分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经扫描辽事通出示健康码和测量体温合格后即可进入开标室进行正常采购活动。
每个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评标活动,并自备拉杆箱或拉杆小车运送响应文件。投标报价解密期间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分散就座,供应商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供应商响应报价解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会场,不可在楼内逗留。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因开评标现场距离沈阳市区较远,路途中有多个堵点,提醒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4、因开评标现场计算机终端少,建议供应商自备计算机和网络热点用于报价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农业会展中心3楼 沈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cgzx-117@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非保证金账号)
账号: ****************667(非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淞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维修 公务车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