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蕲春县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蕲春县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蕲春县漕河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蕲春县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蕲春县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HYYQC-********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内容: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采购,详见参数说明。
1.供货期:10日历天
2.采购预算:2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商还应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说明:1、投标人若达不到上述相应的必要合格条件,将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2、以上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方有效。
六、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竞标者均可于2020年 11月30日至2020年 12月4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公司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材料,在蕲春县漕河镇一路10号(原傅畈村委会,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六楼,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0年 12 月 7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送至蕲春县漕河镇一路10号(原傅畈村委会,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六楼,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保证金: 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递缴方式:现场缴纳。(用信封密封好,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
八、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12 月 7 日9 时00分,蕲春县漕河镇一路10号(原傅畈村委会,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六楼,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采购与招标网
十、联系人:
采购人:蕲春县漕河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顾先生电话:138*****1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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