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项目公告

[吴忠市]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项目公告


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20]2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

建设内容: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建设2座生物除臭一体化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臭气总处理量为61000m3/h。(包含生物除臭一体化设施工程、臭气密封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技术参数。)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按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世纪大道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

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8层

联 系 人:冉堃联 系 人:马晓丹

电话:****-*******电 话:139*****35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d.t.2008@163.com

2020年11月27日

此项目正在邀请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天小时分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臭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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