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CGK********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财采计【2020】478号 3、项目名称:核酸试剂、耗材一批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4(万元) 6、最高限价:164(万元) 7、采购需求: 核酸试剂、耗材一批,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1年,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15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整机制造厂家需具有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 5)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近3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查询日期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后);若供应商存在上述名单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3、方式: 1、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3、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供应商有关参与人员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网上查询或其他证明方式。经检查合格后原件返还,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4、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 5、自行前往,不采取邮寄的方式,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202室(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政府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6.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评审费,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6.3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另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一览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6.4本公告在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随县厉山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