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同心家园八期1号楼1至4层临街商铺出售公告
三亚市同心家园八期1号楼1至4层临街商铺出售公告
三亚市同心家园八期1号楼1至4层临街商铺出售 | 项目编号 | QY202011HN0183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1-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2-24 | |||||||||
项目所在地 | 三亚市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价格 | 见下表 | |||||||||||
项目概况 | 标的简介 | 同心家园八期为三亚市八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与龙坡南路交汇处,其中1号楼1-4层均为临街商业。2号楼1至2层为商业裙楼,共2个商铺。 该小区属于市政府政策保障性住房,共1544户,小区入住率高,公共设施配套较齐全,物业管理制度成熟,已形成较好的居住氛围。小区毗邻吉阳区人民政府、海南省南繁管理局等行政单位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吉阳区干沟小学、三亚市民族中学、吉阳小学、和平学校等也坐落附近,清平乐、万科置业、维也纳酒店、格林豪泰酒店等多家大型房地产和酒店住宿餐饮服务行业也坐落附近,三亚汽车4S城位于小区附近,奔驰、宝马、保时捷等多个汽车高端品牌4S店运营成熟。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的施行,未来吉阳区政府周边将形成新商区,商业发展空间明显,多个国企项目、政府规划将逐步落地同心家园八期附近,值得投资兴业。 区域基础设施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气、供水、排水、场地平整),小区区域主干道为三亚交通“大动脉”迎宾路和榆亚路、次干道为兆龙南路、龙坡路,支路为干沟路,交通顺畅,生活便利。 | ||||||||||
标的名称 | 房产证号 | 规划用途 | 楼号 | 建筑面积 (㎡) | 挂牌底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号楼1至4层临街商铺 | 三土房(2014)字第12740号 | 商业服务 | 1号楼1层商铺 | 731.64 | 2506.56 | 5407.9491 | 1600 | |||||
1号楼2层商铺 | 731.64 | |||||||||||
1号楼3层商铺 | 521.64 | |||||||||||
1号楼4层商铺 | 521.64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号楼5407.949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0月26日 | |||||||||||
评估机构 | 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三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 743 号工商银行大厦 负责人:蒙朝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三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2020年第39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特别告知 | 1、商铺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商铺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办理产证时转让方将按相关规定,补交地价款; 2、因未变更土地性质,不可贷款,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应于竞价成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商铺的全部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二是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应于竞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商铺价款的30%作为首期房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价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180天内支付完毕。 3、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交付商铺。 4、三亚同心家园八期商铺按预测建筑面积出售。商铺建筑面积最终以产权机关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挂牌交易服务费不受影响。(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详细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章第十三条第4点) 5、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场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 |||||||||||
交易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料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17:00。 | |||||||||||
标的交割 | 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于竞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商铺的全部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到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放弃购买,并承担违约责任;选择分期付款的,应于竞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商铺价款的30%((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作为首期房款,剩余价款于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180天内支付。待全部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20年12月24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下午17: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到账的时间为准。 | |||||||||||
竞价安排 | 标的名称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每次最小加价(元) | ||||||||
1号楼1至4层临街商铺 | 2020年12月25日9:00 | 120 | 50000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以成交金额为标准全部由受让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 |||||||||||
附件下载 | ****************7.doc">《产权受让申请表》、****************0.doc">《网络竞价须知》、****************1.doc">《商品房买卖合同》 | |||||||||||
联系方式 | 项目咨询 | 标的咨询:林女士 ****-******** 报名咨询:李小姐****-********、****-********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 12月24日下午17:00止 | |||||||||||
单位地址 |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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