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软件开发外包项目

集团软件开发外包项目

1.项目名称:集团软件开发外包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选择符合我方要求的软件开发公司,按照本次招标约定的人天费用单价,承接我司未来一定时期项目的开发需求,同时负责所开发系统的运维,以满足我司信息化系统开发和维护需求,合同期两年。

2.2招标范围

2.2.1供应链、生产、智能制造;大数据、报表开发、人工智能、云平台;人力、财务、法务等经营决策领域;营销、售后、品质、研发等领域的业务咨询、开发;

2.2.2系统的运维:指对过质保期系统的运行问题排查及解决。

3.技术要求

3.1具有基于阿里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开发的能力,熟练使用阿里大数据平台进行集团数据开发,包括:需求调研、模型设计、ETL开发、数据可视化;对数据可视化具有相关经验,熟练使用帆软平台进行数据报表的开发,掌握数据展示、报表设计、报表美化等能力;

3.2具有分布式、高并发、高负载、高可用性系统设计开发经验,具备Java、.net、前端、Android、IOS、python开发能力,掌握目前流行开源框架(Spring/SpringMVC/MyBatis等);可完成需求分析、功能设计、功能实现、问题分析及优化解决;

3.3具有黑盒测试、白盒测试、自动化测试能力,能够完成测试用例设计、测试执行、编写缺陷报告;

3.4否决项:必须有中、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且保证能够提供满足需求的中、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投标方具备足够满足我方需求的软件开发外包实力,并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相关开发认证的公司优先。如有,投标方需提供证明材料、所具有的代理资质等;

4.2投标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投标方需具备供应链、智能制造、大数据、经营决策、营销、售后、品质、研发等相关领域的开发经验和能力,需提供项目证明材料;

4.4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4.5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且需提供公司经营信息;

4.6投标方需提供在供应链、智能制造、大数据、经营决策、营销、售后、品质、研发的项目案例(案例证明材料请另附文件,需明确业务范围及项目时间)。

5.报名要求

5.1报名方式

5.1.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

5.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11:30。

6.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报名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186*****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袁悦

联系方式:155*****956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6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①报名时间截止后,供应商负责人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收到正式的电子版招标书后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② 因报名供应商不满足公告资质要求或已缴费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报名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③ 因招标方原因项目取消,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7.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个人交款,需上传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7.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赵月,电话****-*******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每月9-26号办理开票;c.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d. 交款后,最晚6个月内开票(跨年发票最晚于次年5.31前申请开具),逾期不在办理。

8.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9.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及长城控股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


标签: 外包 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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