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医院信息化建设 招标公告

民族中医院信息化建设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依据ZFFSCG-2020-271-00014号预算执行计划,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 8 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9-2011-ZCHW1327
2.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35万元
4.最高限价:53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
包号 主要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预算
01 信息化(放射科)建设 含PACS,含集成HL7接口 1套 85万元
02 信息化(检验、输血科)建设 含质控,含集成HL7接口 1套 85万元
03 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 含电子病历质控 1套 365
万元
病案首页质控系统 / 1套
合理用药系统 包含用药监测、处方点评、药师审方、抗生素分级管理 1套
手术麻醉管理系统 / 1套
重症监护管理系统 / 1套
综合护理管理系统 含护理管理和移动护理 1套
HQMS上报系统 按标准完成三级公立医院绩效上报,病案首页上报,流感监测,发热门诊监测报送等 1套
电子票据系统对接改造 按电子票据平台及医院要求完成系统对接与改造 1套
1、各包所含设备均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其各包进行整体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若投标人同时投标多包,将按包分别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中多包。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3、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设备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0年 11 月 17 日至2020年 11 月 23 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
5.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能正常接收短信,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1号 会议室。
3.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民族中医院
地址: 利川市解放东路151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经理
电 话: ***-********/155*****810
电子邮箱: ********80@qq.com">********80@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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