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拟就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50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1、原因说明: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20年10月22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了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项目编号:DLKGJS-2020-04)的招标公告,采购预算:50万元,至报名截止时间,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本项目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只有2家供应商报名。本项目于2020年11月5日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只有2家供应商报名。其中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于2020年11月16日提交了弃标函,至投标截止日2020年11月23日14:00时只有一家供应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对本项目进行响应。
2、招标过程
①招标项目名称: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
②项目编号:DLKGJS-2020-04
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④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最后一次公开招标时间为准):2020/11/058:30:00
⑤供应商报名、提交投标文件情况:共有2家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只有一家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3、招标中是否有供应商质疑说明:无。
4、招标文件是否有不合理条款的专家论证意见:
大连新机场航向信标台性能仿真评估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质要求合理,项目需求没有排他性及倾向性,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参照《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大财采【2017】1216号)第十二条第(四)项条款规定:“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17号
(五)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11/30至2020/12/4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万鑫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转108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富丽大厦26楼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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