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驾驶考评系统招标公告

某部驾驶考评系统招标公告


某部驾驶考评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驾驶考评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物资采购站,建设资金来自部队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部物资采购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北省定州市,某部拟采购安装1套驾驶考核智能评判系统。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30至2020-12-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高营大街北二环北城山水商业楼四楼招标二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不得报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22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正定县。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物资采购站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正定县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号石家庄信息学院北院
邮编:

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郭助理

联系人:张艳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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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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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wuzicaigou8680@163.com

电子邮件:yanqing102@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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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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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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