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地上(下)附着物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入库公示
新乡市地上(下)附着物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入库公示
新乡市地上(下)附着物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入库公示 根据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印发《新乡市土地勘测中介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自资规[2020]210号)、《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印发《土地及地上(下)附着物资产评估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自资规[2020]211号)文件及《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土地、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入库、抽取、确定业务操作流程》有关内容要求,2020年 11月 1 日至2020年 11月30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对以下地上(地下)附着物资产评估机构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入库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自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4日止 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五科提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 冰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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