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第三中学教室防近视照明系统采购
邵阳市第三中学教室防近视照明系统采购
邵阳市第三中学教室防近视照明系统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第三中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第三中学教室防近视照明系统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000161
(3)项目内容:邵阳市第三中学教室防近视照明系统采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98180.00元
大写:伍拾玖万捌仟壹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11月10日,完成日期:2020年11月30日。总日历天数:20天。
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方式: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4.付款:
1、货物运送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有效发票7个工作日内付货款总额的95℅,5%的质保金自验收日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4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公章)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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