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荣拉菲郡二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永荣拉菲郡二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2第095号
开标时间:2012-12-1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百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格式)
至:嘉博(福建)联合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广宇建筑设计院/化工部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1. 招标条件
长乐市百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闽营招[2012]第095号 (招标编号)的永荣拉菲郡二区(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2]A070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百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邀请贵方参加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荣拉菲郡二区(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新区民主路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征用地面积2514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3233平方米,建筑密度:23%以下(含23%),规划绿地率30%以上(含30%);
2.4. 投资总额:52532.71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基坑支护、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等。
2.6.2. 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单体工程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和期间的指导及配合等服务专业工程设计专业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及执业资格条件;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_ / ____ _______(规模、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3.6勘察单位应根据榕建科[2009]78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勘察单位不能参与勘察项目投标活动和在福州市承揽工程勘察项目,驻榕勘察单位和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3.7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及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2 年11月16日至2012 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2月11日 10时 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 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843.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百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会堂路266号,邮编:350200
电话:****-********传真:0591- ********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邮编: 350001 ;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91- ******** ,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乐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百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账 号:****************6714。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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