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南汇新城镇城运中心平台信息员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2)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南汇新城镇城运中心平台信息员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20-1837) 3、预算编号:01-20Z040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新区城运中心”)对街镇城运中心平台建设目标的整体要求,南汇新城镇城运中心已平稳运行近五年。根据新区“进六争三”的总体目标,对街镇城运中心各项考核指标逐年提升,工作质量、要求不断增加。2020年度各项工单受理量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增幅。2020年市委、市政府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预计2021年街镇城运分中心将进一步增加智慧城市和智能服务等若干个服务项目,工作量、工作质量、精细化管理要求将大幅提高。按照《浦东新区推进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南汇新城镇实际,现拟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备平台相应管理、技术岗位和辅助人员力量,以确保平台正常运行。主要内容有负责网格、热线等案件的工单受理、立案、派遣、催办、跟踪、回访、反馈、核查等;负责视频监控巡逻发现等;负责应急值守相关工作;负责群租治理、灾害天气、家居安防、家门口服务等智能服务事项辅助处置;负责特种车辆、智慧交通、视频安防、安全生产、智能消防、共享单车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天空之眼、智慧综治等事项的辅助处置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最高限价:无 1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2、项目联系人:陈磊 13、电话:189*****02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3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3016:00:00至2020-12-7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2-16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2-16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old.zfcg.sh.gov.cn;纸质:上海市环湖西二路800号606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606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169 7100 0067 41975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号606室 | 邮编: | 201306 | 邮编: | 201306 | 联系人: | 林晨辉 | 联系人: | 陈磊 | 电话: | ******** | 电话: | 189*****02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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