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市市直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鹤壁市市直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鹤壁市市直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7座) 拟成交供应商: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六角大楼 2.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6座) 拟成交供应商: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82号1幢 二、 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矿山、环保、国土等部门综合执法检查和公务出行用车需求,结合我市山区和丘陵地带地形、路况等实际情况,考虑到防汛抗洪、抗震抢险、紧急救援,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省、市蓝天大气污染防治和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能源汽车有关规定,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购置6座MP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40辆,采购预算为731.2万元;7座四驱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2辆,采购预算为549.34万元。 1、 6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参数 (1)车辆类型:6座MPV (2)变速类型:7挡双离合自动变速器 (3)发动机:插电式混合动力 (4)排量:≥ 1.5T (5)车身尺寸(m)(长×宽×高):≥4700×1900×1700 (6)轴距(mm):≥2800 (7)排放标准 :不低于国标5 (8)安全性能:全车安全气囊及侧气帘,全景影像 (9) 车门数:5门 2、 7座四驱 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参数 (1)车辆类型:7座SUV (2)变速类型:自动档变速 (3)发动机:缸内直喷涡轮增压发动机,插电式油电混 合动力系统 (4)排量:≥2.0T (5)车身尺寸(m)(长×宽×高):≥4850×1940×1700 (6)轴距(mm):≥2800毫米 (7)排放标准 :不低于国标5 (8)安全性能:全车安全气囊及侧气帘,全景影像 (9)车门数:5门 3、售后服务要求 在本地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免费首次保养服务。定期跟踪车辆使用情况,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提供保养提示服务。 (1)6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质保:电池8年或15万公里,整车4年或10万公里。 (2)7座四驱 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质保:整车包修期6年或15万公里,核心零部件包修期8年或15万公里,动力电池电芯终身保修。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见附件)文件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配备比例。市(厅)级党政机关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以及“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新增、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50%”等相关规定,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购置6座MPV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及7座四驱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 经过市场调研,目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国内插电混合动力车型,符合此次购置车辆价格标准和满足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的6座MPV和7座四驱SUV新能源汽车,仅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生产的吉利嘉际智擎1.5TDPHEV插电混动臻享型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新一代唐DM(行政版)符合此次采购需求。 鉴于此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对拟成交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五、其它公告信息 公示期限从2019年5月9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同时抄送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邮编:458030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邮编:458030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智慧鹤壁3楼317室 财政部门: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458030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87号 附件:1.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 2018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3.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信息 2019年5月9日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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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鹤壁市市直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7座)
拟成交供应商: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六角大楼
2.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6座)
拟成交供应商: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82号1幢
二、 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我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矿山、环保、国土等部门综合执法检查和公务出行用车需求,结合我市山区和丘陵地带地形、路况等实际情况,考虑到防汛抗洪、抗震抢险、紧急救援,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省、市蓝天大气污染防治和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能源汽车有关规定,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购置6座MP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40辆,采购预算为731.2万元;7座四驱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2辆,采购预算为549.34万元。
1、 6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参数
(1)车辆类型:6座MPV
(2)变速类型:7挡双离合自动变速器
(3)发动机:插电式混合动力
(4)排量:≥ 1.5T
(5)车身尺寸(m)(长×宽×高):≥4700×1900×1700
(6)轴距(mm):≥2800
(7)排放标准 :不低于国标5
(8)安全性能:全车安全气囊及侧气帘,全景影像
(9) 车门数:5门
2、 7座四驱 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参数
(1)车辆类型:7座SUV
(2)变速类型:自动档变速
(3)发动机:缸内直喷涡轮增压发动机,插电式油电混
合动力系统
(4)排量:≥2.0T
(5)车身尺寸(m)(长×宽×高):≥4850×1940×1700
(6)轴距(mm):≥2800毫米
(7)排放标准 :不低于国标5
(8)安全性能:全车安全气囊及侧气帘,全景影像
(9)车门数:5门
3、售后服务要求
在本地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免费首次保养服务。定期跟踪车辆使用情况,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提供保养提示服务。
(1)6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质保:电池8年或15万公里,整车4年或10万公里。
(2)7座四驱 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质保:整车包修期6年或15万公里,核心零部件包修期8年或15万公里,动力电池电芯终身保修。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见附件)文件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配备比例。市(厅)级党政机关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以及“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新增、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50%”等相关规定,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购置6座MPV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及7座四驱SUV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
经过市场调研,目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国内插电混合动力车型,符合此次购置车辆价格标准和满足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的6座MPV和7座四驱SUV新能源汽车,仅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生产的吉利嘉际智擎1.5TDPHEV插电混动臻享型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新一代唐DM(行政版)符合此次采购需求。
鉴于此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对拟成交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五、其它公告信息
公示期限从2019年5月9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同时抄送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邮编:458030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邮编:458030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智慧鹤壁3楼317室
财政部门: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
邮编:458030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87号
附件:1.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 2018年河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3.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信息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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