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业务软件及机要网络招标公告

高级人民法院业务软件及机要网络招标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务软件及机要网络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务软件及机要网络项目(青政采邀招字(QC)2012-006)
二、招标内容:共1个包
包1:业务软件及机要网络项目 预算控制额度:3825.46万元
全省法院审判信息调度中心、全省法院音视频统一展示平台、多媒体信息应用系统软件、编码器、解码终端、立案信息显示系统、审判信息公告系统、法律知识资源库、省高院法律知识资源库、中级法院法律知识资源库、基层法律知识资源库、全省内网网站群、高院内网网站系统、中院内网网站系统、基层院内网网站系统、中院办公系统升级、基层院办公系统、远程电子签章系统、消息协作互送系统、PC服务器、KVM液晶套件及机柜、司法行政管理系统、程控交换机、法院审判决策支持系统、高院法院审判决策支持系统、中院法院审判决策支持系统、基层法院审判决策支持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企业版)、高院小型机、中院小型机、双机软件、存储交换机、磁盘阵列、司法便民系统、司法便民系统业务软件、中间件(标准版)、入侵防御系统、网络舆情监控软件、数字法庭(人民法庭版)、四级网网络设备及人民法庭综合布线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可对该项目各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就一个包中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投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设备”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按需方实际要求。
4、招标内容如有变动,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具体要求详见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
3.投标企业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及上述资格资证原件来我中心报名,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信息科(西宁市黄河路30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00开标。
2.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1楼开标大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招标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购买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及传真:****-******* 邮编:810001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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