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和保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和保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和保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和保安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85643
项目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物业和保安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2,200.00
最高限价(元):922,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保洁服务要求:

1)院落:平时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确保楼前院落干净、整治、无杂物。花池子每天清扫一次。

2)走廊:每日至少清拖四遍,随时油拖,随时清扫染物。保证地面无污渍、痰渍,无杂物,清洁干净;地面保持本色,要进行油拖处理;墙壁无灰尘、蛛网、虫巢等;门厅玻璃每月至少擦拭一遍,保持清洁明亮;垃圾桶随时保持干净。

3)卫生间:随时清擦地面、便池等部位,每晚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保证地面无污渍、痰渍,墙壁无灰尘、蛛网、虫巢等;尿便瓷盆干净,无尿碱渍、无锈垢,进行日常消毒,无异味;门窗透明干净,下水通畅,其他设备设施摆放整齐干净。

4)楼梯道:每日油拖或水拖两次楼梯台阶,每日清擦一次不锈钢扶手,保持楼梯台阶无污渍,无杂物,干净清洁,对楼梯扶手、灯具、开关、把手及时擦拭。垃圾桶干净整洁。

5)电梯间: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轿厢及时清拖,每周至少清洗消毒一次,保持轿厢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四壁光亮、无杂物、印痕等,并监控和保证电梯使用安全。

6)化粪池:由供应商定期清掏,达到使用要求。

7)会议室:门、桌椅、地面等玻璃设备和设施;每天清扫擦拭一次。

8)审判法庭:地面、墙壁、桌椅、门、玻璃灯设备和设施。

9)水源热泵中央空调:每年两次清洗(供暖前一次,供暖结束后一次)

10)大厅、会议室、活动室、健身房、图书馆、接待室等公共场所的桌椅等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公共部位的窗帘、椅子套、地毯每年清洗二次。

11)领导办公室每天早八点前要集中清扫,平时领导离开后随时整理,桌椅无灰尘,茶杯无污垢,物品摆放整齐。

12)冬季院内所分担区临街道路、会场网架上的除雪。

13)地下停车场、院内路广场及院内的绿化,包括院内花草树木的浇水、剪枝、施肥、清理杂物等工作。

14)所有办公区域玻璃每年保洁一次

15)喷水池每月清洗3次

16)负责办公审判区域所有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清运工作

以上所有物业服务范围包含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及西大营子刑事审判法庭,以上未说明服务事项详见物业服务附件。

(二)保安员服务要求:

负责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应急处突、消防管理、综合治理、车辆管理等工作。

1、负责办公供楼的岗勤,停车场的管理及日常的安全和工作秩序。

2、在服务范围内,保护采购人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外人对采购人人员的侵害和财产的损害,禁止非采购人人员无故进入;

3、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发生在值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5、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并协助予以处理;

6、选派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采购人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7、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8、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人员的工资;

9、供应商保安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人员数量、薪资构成:人员配备数量6人。其中大门口3人,办公楼2人,西门1人。人员工资实行绩效管理模式,绩效工资数额由采购人进行绩效考评并确定,五险一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所有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朝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必须保证社保等计算方式变动后,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以上标准,且每年不得超过本年度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意向签署一年半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01至2020-12-07,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2-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宇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 物业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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