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 ||
行政区域 | 安次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17:1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市安次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廊坊市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4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9612201、LFZR-2020-060
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采购需求: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中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进行网上查询。(4)上一年度(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投标保证金相关缴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能体现基本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五、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地址:廊坊市安次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廊坊市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4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璇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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