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西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西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西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西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由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玉红发改投资〔 2020〕12号文批准建设,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关于重新调整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西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红发改投资〔2020〕12 号),授权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关于重新调整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西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红发改投资〔2020〕12 号),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项目已满足社会资本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西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1.2、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7866.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36704.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43.84万元;工程预备费 3372.47万元;建设期利息2546.32万元。本工程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城市西南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PPP 项目,共涉及10 条道路、道路配套基础设施、19 个道路沿线村庄改造提升以及西河路景观提升,具体如下:(1)汇溪路改造:汇溪路起点为昆玉高速与汇溪路交叉口(玉龙花园门口), 末点为汇溪路与玉洛路交叉口(映月温泉客栈门口)。道路北段长3220.76米,道路设计红线宽度为46米,道路南段长1400米, 道路设计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全长4620.76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建设,路面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①路面改造工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改 造修复;道路路基处理;路灯更换;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视频监 控建设;交通设施改造;道路其它附属设施等)。②道路配套工 程(新建大型广告牌1座;新建充电站5座;新建加油站1座; 停车场改造2处;增设路边停车位)。(2)西河路改造:西河路起点为九龙路,末点为汇溪路,道路全长4417.21 米(其中,九龙路至新黄路段道路长度为2898.90米,新黄路至 汇溪路段道路长度为1518.31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按 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建设,路面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①汇西路-新黄路:路面改造工程(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路面改造修复;道路路基处理;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视频监控建设;交通设施改造;强弱电入地、道路绿化修复,道 路其他附属设施等)。②九龙路-新黄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 道路面改造修复;道路路基处理;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视频监控 建设;交通设施改造;路灯改迁、强弱电入地、增设雨水管网, 道路其他附属设施等)o③道路配套工程(新建大型广告牌2座; 新建充电站4座;增设路边停车位)。(3)玉洛路改造(汇溪路-晋红高速跨线桥):起点为现状玉洛路与汇溪路交叉口(玉溪映月温泉客栈门 口),末点为晋红高速跨线桥。道路全长1819.78米,道路设计 红线宽度10-14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建设,路面改造采 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路面修复、人行道改造、交通划线。路面改造采 用沥青混凝土路面。(4)玉洛路改造(晋红高速跨线桥一洛河客运站):起点为晋红高速跨线桥,末点为洛河客运站。道路全长大约 12938.54米,道路路基设计红线宽度7.5米。按公路三级标准设 计建设,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排水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涵洞;交通工 程及沿线设施(包括:防护栏、路灯、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 卡扣(监控设备2套))等。(5)小河路:小河路主线起于红塔区玉屏路(K4+010处),途经玉屏村委 会,止于红塔区玉屏村委会小河村,道路全长2334.2米。路设 计宽度4.5-5.5米,釆用沥青路面。支线起于玉通路,止于红塔区玉屏村委会的新寨村,道路全 长258.34米,道路设计宽度4.5米,按公路四级标准设计建设, 路面采用沥青路面。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挡土墙、道路排水沟。 (6)洛新路:洛新路主线起于接县道六龙路岔口,止于红塔区洛河乡新寨村村头,主线道路长度6337.62米,支纟戋长323.50米,路线全长 6661.12米。道路设计宽度4.5米,按公路四级标准设计建设, 路面采用沥青路面。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挡土墙、道路排水沟。(7)哨上路:哨上路位于红塔区大营街街道龙潭社区境内,道路起于清水 河路,止于龙潭社区的哨上村,道路全长4454.77米。道路设计 宽度4.5 (道路长度4028.11米)、6米(道路长度426.66米), 按公路四级标准设计建设,路面采用沥青路面。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挡土墙、道路排水沟。(8)李家河路:李家河路位于高仓街道办事处梁王坝社区,道路起点为玉山 一路,末点为梁王坝社区李家河村,道路全长129米,道路设 计宽度12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建设,路面采用沥青路面。建设内容:路基、路面、人行道、挡土墙、道路排水、路灯、 绿化等。(9)高仓中学路:高仓中学路位于高仓街道办事处桃源社区高仓中学门口,道 路起点为明珠路,末点为玉元高速下穿通道,道路全长678.08 米,道路设计宽度11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建设,路面采用 沥青路面。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挡土墙、道路排水、路灯等。(10)道路沿线村庄提升改造工程——张石井村:本次道路沿线村庄提升项目旨在提升张石井村人居环境质 量,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村庄风貌提升工程、村庄基础设施完 善工程、玉江大道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村庄文化建设工程、村 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11)道路沿线村庄提升改造工程——张西河村:本次道路沿线村庄提升项目旨在提升张西河村人居环境质 量,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村庄风貌提升工程、村庄基础设施完 善工程、玉江大道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村庄文化建设工程、村 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12)西纵六路道路工程:西纵六路(玉江大道?刘张营)全长为864印,道路红线宽 度为20米。起点位于玉江大道,终点位于刘张营进村道路。按 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建设,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①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 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②道路配套工程(新 建充电站1座)。(13)红塔区“美丽县城”建设-昆磨高速沿线村庄建筑风貌 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昆磨高速公路(红塔区段)沿线两侧,北起北城街 道刺桐关,南至研和街道与峨山县小街交界处,全长29.6公里。 期间贯穿了北城街道、春和街道、玉带街道、大营街街道、高仓 街道、研和街道等辖区。民房改造涉及17个自然村,270户 民房。
2.1.4、投融资及股权结构:
(1)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7866.70万元,资金构成为项目资本金占20%和融资资金占80%,如此资本金比例无法满足融资需求,则按照融资机构的要求提高资本金比例,超出部分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按各自比例承担。本项目资本金为9573.34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玉溪润城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为2393.34万元(占比25%),社会资本方出资金额为7180.00万元(占比75%)。本项目缺口资金38293.36万元,占总投资80%,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予以解决。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5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玉溪润城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为125万元(占比25%),社会资本方出资金额为375万元(占比75%)。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出资。
2.1.5、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委托运营(O&M)的运作模式,由选定的社会投资人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完成以上合作内容,政府方根据《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在一定服务期限内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服务期期满,项目公司以约定条件将项目设施按移交方案完好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与成交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同时,社会资本需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能力,承担本项目工程的施工。
2.1.6、回报机制:
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及使用者付费弥补其建设投资、运营费用并获得合理回报的回报模式。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由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建设、维护和运营,通过项目范围内的广告牌以及冠名费获得收入。经营收入难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不足部分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应纳入玉溪市红塔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实际支付金额按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2.1.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12 年,其中建设期2 年(2020 年-2021 年),运营期10 年(2022 年-2031 年)。
2.1.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入等。
2.2 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委托运营(O&M)的运作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方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为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取得政府补助的权利,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3 质量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工程建设相应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及相应的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组织验收,要求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运维管养和项目运营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2.4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3.1 主体要求
3.1.1 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2 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在项目公司中控股,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持股和出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具体分工,并在采购阶段明确各方的持股比例,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1.3 联合体成员各方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承担社会资本方出资义务,一旦中标,联合体成员各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1.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2 资格条件要求
3.2.1施工资质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允许社会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
3.2.3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2015年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融资或施工或运营任一形式的(不含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的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政府相关批文等。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可累加。类似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
3.2.4财务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须满足):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各方均须提供。
3.3 投融资能力(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主要负责投融资的单位提供)
3.3.1具有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具有信用良好的证明;
3.3.2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4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注:
(1)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可以为:①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②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出具的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可以提供上述二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即:不同银行可累加,存款证明和授信额度可累加)。
3.4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且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且处罚期未满的。
3.4.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本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前一个月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证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5.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5.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5.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除满足资格要求的内容,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在项目公司中控股,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各方必须持股和出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具体分工,并需在采购阶段明确持股比例,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为履行PPP项目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数量为5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有效期内须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企业业绩、投融资能力证明文件原件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至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B2幢)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注: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还须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1、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2、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书。)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期间,因潜在申请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为同一项目的,售后概不退还。
5.3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具备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4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6.3网上递交申请文件后,还须到现场递交刻录申请文件的光盘一份并现场对网上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三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光盘)或申请人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同样视为撤销其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 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人负责制作、上传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玉溪))(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风中路106号
联系人:冯师
联系电话:130*****47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B2幢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57*****089
日期: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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